当前仍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期, 为了复工复产、保障经济正常运行, 从而撤销交通管制, 我们一直强调, 不聚会不聚集尽量不出门, 然而,有人非但不听, 竟然还酒后开车。 来看看 ↓↓↓
(我没看错的话 这里头有些人何止酒驾, 醉驾欧严重超超超标了, 真是屡教不改铤而走险,不抓你们抓谁? 必须办!)
仙桃交警近一周内共开展夜查行动4次,查获酒驾11起、醉驾7起。
为警示教育广大驾驶人,积极引导驾驶人树立文明、安全的出行意识,现对4月7日--4月12日仙桃辖区酒驾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遵守交规,安全出行,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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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无证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风里雨里, 仙桃交警,永远在路上等你; 只要敢喝酒上路, 二话不说,现场逮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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