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搜索
查看: 28257|回复: 9

[小秀厨艺] 自己在家做蒜蓉小龙虾,有菜谱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4-20 16: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制作流程
1.通常卖虾的商贩会帮您把虾球揪下来,然后顺便扯掉虾肠。如果这一步是您自己在家操作,一定 要注意防止被虾钳夹伤噢~··不会揪虾肠的好友,可以参考下图。虾球用冷水洗刷干净,沥干水备用。
虾1.jpg

2.做蒜蓉小龙虾,蒜蓉绝对是最最重要的。至少准备两头大蒜,剥皮洗净后切成蒜末,也可直接用料理机打成蒜蓉。再切一些姜末、一小根大葱白切丁,再来几个泡椒备用。这些都是制作蒜蓉虾的必备配料噢!
虾2.jpg

3.开始烧虾啦,第一步是把锅烧热,转中小火,多倒一些油进去,随即把沥干水的虾球入锅,保持中小火炒几分钟,一定要把表皮炒成大红色,虾肉完全变成白色才行,此时会散发出浓郁的虾壳香味儿。虾壳变红后,加几滴料酒烹香(下图2、3),随后转成小火,把虾捞出,锅中留底油;
虾3.jpg

4.接下来要把蒜末和姜末炒香,如果觉得锅中底油不够,可再适当添加一些进去,保持小火,将姜末和80%的蒜末(留下20%生蒜末,后面有妙用)倒入锅中煸炒,待蒜末炒成蓉状并散发香气后,再依次把大葱白和泡椒下锅,继续煸出浓郁的香味儿。(喜欢超辣或偏麻辣口感的好友,在这个环节可以多放干辣椒和花椒,这个自行掌握就好,原则上一定要让蒜香味儿占主导地位噢)
虾4.jpg

  此时仍是小火,这个一定要注意,不然蒜蓉就糊了。待其散发浓郁的香味儿后,分别加入适量盐、白糖、生抽调味儿,小火炒匀。
虾5.jpg

5.接下来就可以把炒好的虾球入锅了,入锅后转成中火快速翻炒几下,确保蒜蓉和其它小料充分与虾球混合(下图1、2);随后倒入啤酒,淹没至虾球2/3处即可,转大火烧制。
虾6.jpg

6.待锅中“啤酒汤汁”煮沸后,那是绝对的香气扑鼻啊,此刻再加入一些蚝油,这对提鲜和增进口感大有好处(下图1);接下来仍是大火烧制,最好是盖上锅盖大火煮几分钟(下图2)。

这里有一个重要秘诀告诉大家:很多人都说自己在家烧虾不容易入味儿,其实是缺少了一个很重要的“泡汤汁”环节。大家注意看下图3,待只有下图3中的汤汁容量时,可以转成小火或直接关火,把虾球翻炒几下,炒匀,然后就这样让它均匀泡在汤汁儿中,泡个十分八分钟甚至再久一点也无妨。这样一来,汤汁儿会随着温度下降自然吸附到虾肉中,这样就更入味儿啦!

完成“泡汤汁”环节后,开大火把汤汁收干,这个过程中要及时翻炒虾球,确保入味儿均匀。待汤汁儿收干,您要注意了,把之前炒蒜末时剩下的20%生蒜倒进去,再撒点香菜和葱花一起炒匀就可以关火、完美出锅咯!

虾7.jpg

虾8.jpg




发表于 2020-4-20 16:32:5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还是喜欢吃油焖大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4-20 16:35:1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看起来好吃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4-20 18:56:22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收了,过两天做给家人吃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4-20 19:08:24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蒜蓉小孩子吃好,不辣,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4-20 20:18:25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馋了。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4-21 08:54:4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难道不应该是整只虾吃起来才有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4-22 10:30:19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晚上我去试一下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4-23 18:56:17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呦呵,不错啊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31 14:59:48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高手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论坛说明: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自主发表并上传,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客服电话:0728-3319567

小黑屋|Archiver| ( 鄂ICP备12003601号-5 ) 鄂公网安备42900402000130

Powered by 湖北新领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冯兵律师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