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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杂谈] 变态!22岁年轻男子在公共厕所拿手机做这种事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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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6 16:5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11月19日晚7时30分许,郑先生在柳州市三中路一公厕上厕所时,突然听到有手机掉落在地的声音,惊讶地发现对面坑位伸着一台手机,这可把他吓住了!

  郑先生发现,男子的手机摄像头对着他。他立马也拿出手机,拍下男子“作案”证据。之后,郑先生走出公厕。在厕所门外等了几分钟,这名男子走出了公厕。郑先生拦住他,说男子刚才在厕所内偷拍,他已经报了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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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听闻,马上开着停在门口的电动车就跑。由于心慌,男子开车在三中路上逆行近100米,在柳州图书馆对面把一位阿伯撞倒。

  郑跑步追了上去,抓住男子。这时,郑刚好看到有一辆110警车开过,立即招手拦下警车。民警下车,将这名男子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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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说,他刚才没有拍到什么。民警检查了男子手机,发现其手机里没有刚才拍摄的视频,但有七八段在网上下载的涉黄小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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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郑的手机内,记者看到他拍摄的一段小视频,确实在其对面坑位,能看到有人用手机在拍摄。郑估计,可能男子察觉有人发现他的奇怪行为,立马把手机内的视频删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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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郑逮住的男子,正在接受民警调查

  随后,解放派出所民警赶到,把男子带回派出所。男子姓吴,今年22岁,无业,柳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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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先生说,当时男子开车就是在这里撞倒了一位老人。今报记者黄真真摄

  警方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于吴某开车撞伤老人的事,吴某将与老人自行协商处理 。目前,此事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来源 | 南国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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