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问题。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三伏潭镇下夹沟村原党支部书记彭少平对乱占耕地违规建房行为监管不力问题。2009年10月、2018年6月,下夹沟村村民徐某某、欧阳某未经批准,分别违法占用耕地2464.27平方米、487.79平方米新建住宅,被自然资源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下夹沟村村委会未认真履行耕地保护职责,导致村民乱占耕地建房。彭少平作为下夹沟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监管责任。2020年4月,彭少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沙湖镇尧帮村副主任朱强非法占用耕地问题。2018年7月,朱强未经批准,擅自在沙湖镇尧帮村2组非法占用1999.38平方米集体土地(其中耕地面积814.14平方米),兴建商品混凝土站,被自然资源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尧帮村党支部书记童良红,对朱强违法建设行为巡查管控不力,失管失责。2020年8月,朱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童良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剅河镇国土所原副所长郭丽斌等3人对乱占耕地违规建房行为监管不力问题。2013年6月,剅河镇城建办临聘人员郭洪涛未经批准,擅自在剅河镇谢场村非法占用3329.59平方米集体土地(其中耕地面积3317.17平方米),建设私立幼儿园,被自然资源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剅河镇谢场村时任党支部书记、主任程远华,时任副主任熊远银发现该违规建设行为,但未有效制止,也未上报处理。剅河镇国土所时任副所长郭丽斌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日常巡查中工作不细致、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处理郭洪涛违规建房问题。2020年11月,郭洪涛、程远华、熊远银、郭丽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问题,有的是党员干部占用农村耕地违规建房,有的是职能部门、基层党组织落实监管责任不力、失察失管。这些问题在全市少数地方和部门不同程度存在,因此,严肃查处十分必要。 全市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以案为鉴,深刻吸取教训,切实绷紧纪法之弦,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各地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强化担当作为,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监督管理,充分运用多种手段,强化日常动态巡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统筹用好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两把尺子,强化监督执纪,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为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来源:沔水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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