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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住建局按照省市“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2020年-2022年)行动实施方案,出台了《2021年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城镇建设主要以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为主,从环境卫生、养老托育、文化体育、社区综合服务等方面提升小城镇公共设施条件和服务水平,不断满足民生需求,增进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意见》要求全市15个镇按照“十个一”的功能配置目标,建起一个运动公园、一个文化场馆、一片以上公共绿地、一个以上公共停车场、一个以上公交车站点、一个老年服务中心、一个托幼中心、一个综合超市、一座生活垃圾中转站、一座生活污水处理厂等。各地要合理配置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进一步调整优化镇域规划设计,统筹建设15分钟建成区生活圈、30分钟辖区生活圈。
《意见》提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既要适度超前,又要严格遵守相关建设标准。要求各镇合理确定建设规模,统筹考虑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常住人口规模、群众实际需求、综合财力水平、交通通达条件等要素,从群众的获得感出发,科学设置功能布局,突出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鼓励优先采取改扩建方式,必要时再采取新建方式,提高项目投资收益。
各地政府是“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主体责任单位。《意见》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建设任务和工作责任,持续加强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建设。2021年,市住建局继续派驻“擦亮小城镇”工作专班下沉15个乡镇,指导该项工作。
来源:仙桃日报、仙桃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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