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公职人员带头遵守交通规则的通知 各镇(街道、场、园、区)、市直各单位: 为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全市人民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就公职人员日常交通出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文明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而外出的,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行车,做到不酒驾醉驾、不争道抢行、不乱行乱闯。 二、做文明行路人。在步行外出时,要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按道通行、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交通隔离护栏。 三、做文明停车人。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时做到规范有序,按照停车泊位箭头标示方向停放,不随意停车、占道停车,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四、做文明倡导人。公职人员要自觉践行文明交通,引导和提醒家人、朋友遵守交通法规,劝导和制止不文明交通行为,在全社会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尚。 五、做绿色出行人。尽量避免驾驶机动车上路,倡导乘坐公共交通、骑行自行车、步行等方式绿色出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仙桃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2月8日 来源:仙桃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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