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支持我省零售、餐饮消费,激活消费潜能,决定于2021年9月17日至12月17日期间分批次在全省投放湖北消费券,现就我市的消费券发放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消费券的种类及发放形式
本次消费券通过互联网平台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发放,具体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面向市内居民和外地在仙人员等市内消费者的湖北消费券(普通券),以下简称“普通券”,包括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和餐饮消费券三种类型,所有在仙人员都可在入选平台参加抢券;另一种是面向省外消费者的湖北消费券(特惠券),以下简称“特惠券”,省外消费者通过入选电商平台抢领,用于购买其平台销售专区 “荆楚优品”“荆楚好粮油”产品消费。(如何领消费券→湖北消费券即将开抢,攻略来了!)
二、普惠券具体发放说明
1.发放计划
总体投放分四期执行:
首轮(“中秋”)普通券分2批发放:9月17日20:00投放第一批;9月20日20:00投放第二批;
第二轮(“国庆”)普通券分2批发放:9月30日20:00投放第一批;10月7日20:00投放第二批;
第三轮(“双十一”)普通券分4批每周发放:11月4日20:00投放第一批;11月11日20:00投放第二批;11月18日20:00投放第三批;11月25日20:00投放第四批。
第四轮(“双十二”)普通券按1批发放:12月11日20:00发放。
2.申领方式。活动期间,市内消费者在支付宝、微信、美团、云闪付手机App上抢领,每轮每批次消费券发放,每位消费者可在某一平台上任选三类消费券中任意一类的任意一种面额进行抢领,不同平台可重复抢领,每个平台帐号每轮每批次三类消费券限抢领1张。
3.使用规则。市内消费者抢领的普通券限在仙桃市内使用,不支持跨区域使用。可与平台、和商户(机构)优惠券叠加使用,每笔消费仅限使用一张。抢领的普通券限7日内使用,过期作废。“日”为“自然日”,使用截止时间为从消费券投放当日(含当日)开始计算的第7日24:00前。如9月17日20:00投放的首轮第一批普通券,使用截止时间为9月23日24:00前;9月20日20:00投放的首轮第二批普通券,使用截止时间为9月26日24:00前,其他时段投放的普通券依此类推。前一轮未使用的普通券逾期作废,其额度自动滚动到下一轮资金总量中。
4.使用场景。仙桃地区抢领的普通券需到市内线下实体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进行消费并在线支付时方能使用,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首轮(“中秋”)、第二轮(“国庆”)普通券发放期间,消费者抢领的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餐饮消费券三类消费券按不同类型使用,所有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按行业类别仅适用三类中一类消费券。
第三轮(“双十一”)、第四轮(“双十二”)普通券发放期间,消费者抢领的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餐饮消费券三类消费券不限类型打通使用,所有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不分行业类别,均可适用所有三类消费券。
(1)商场消费券:首轮(“中秋”)、第二轮(“国庆”)普通券发放期间,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卖场、家居卖场、手机专卖店、服装鞋帽专卖店等;
(2)超市(便利店)消费券:首轮(“中秋”)、第二轮(“国庆”)普通券发放期间,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等;
(3)餐饮消费券:首轮(“中秋”)、第二轮(“国庆”)普通券发放期间,限使用于餐饮店(含外卖)。
5.券面额度和核销要求。普通券面额按统一格式进行设置,每张消费券须注明使用期限和起止日期。
(1)商场消费券:38元、68元、128元。
(2)超市(便利店)消费券:18元、38 元、58元。
(3)餐饮消费券:8元、28元、68元。
实际消费金额须满足消费券面值3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普通券,每张消费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
6.参与商家须满足的条件
(1)符合三大行业类别范围,在市内正常营业的线下实体店(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具有多种经营类别和资质、且有多个经营类别和资质符合三大行业类别范围的企业,首轮(“中秋”)、第二轮(“国庆”)普通券发放期间,按其在平台的行业类别接受某一类型的消费券;
(3)支持线上平台支付;
(4)无不良记录。
商户是否可以参加活动,以各平台商户行业标签为准。因商户标签不一致导致无法参加活动的,由各商户向平台客服咨询。
三、特惠券具体发放说明
1.发放计划
总体投放分三期执行:
首轮(“中秋”)特惠券发放:9月17日20:00投放;
第二轮(“国庆”)特惠券:10月5日20:00投放;
第三轮(“双十一”)特惠券:11月10日20:00投放。
2.申领方式。活动期间,湖北省外消费者在京东、美团优选2家电商平台APP上抢领,每轮发放时,每位省外消费者可在两个平台各领1张。
3.使用规则。特惠券可与平台、机构和商户优惠券叠加使用,每笔消费仅限使用一张。抢领的特惠券限7日内使用,过期作废。“日”为“自然日”,使用截止时间为从消费券投放当日(含当日)开始计算的第7日24:00前。前一轮未使用的特惠券逾期作废,其额度自动滚动到下一轮资金总量中。
4.使用场景。特惠券用于省外消费者在京东、美团优选平台“荆楚优品”和“荆楚好粮油”销售专区消费,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5.券面额度和核销要求。特惠券面额按38元、68元、108元统一格式进行设置,每张消费券须注明使用期限和起止日期。实际消费金额须满足消费券面值2.5倍及以上方能使用特惠券,每张消费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
6.参与商家须满足的条件
(1)产品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荆楚优品”“荆楚好粮油”;
(2)进驻入选指定互联网电商平台“荆楚优品”“荆楚好粮油”销售专区。
四、联系方式
1.六大平台客服热线:
(1)支付宝:95188;
(2)微信:95017;
(3)美团:4006170100;
(4)云闪付:95516;
(5)京东:950618;
(6)美团优选:4000919699。
2.省级工作专班热线:
咨询热线:027-85573228
投诉热线:027-85573225
3.市级工作专班热线:
咨询热线:0728-8236630
投诉热线:0728-8236631
仙桃市商务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