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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法院审理案件有力度更有温度,真心实意为企业着想。”近日,仙桃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企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某粮油公司负责人对该院公正处理、柔性司法表示感谢。
2017年2月,陈某向雷某借款150万元,约定借期为一个月,月利率2%,黄某为借款提供担保。因无法按约定还款,陈某按照月利率40‰支付利息至2020年4月。2020年11月,陈某和雷某经对账确认,陈某尚有100万元本金未归还。随后,双方达成协议,约定分期偿还100万元本金,由某粮油公司承担保证义务。因陈某未按约定履行义务,雷某遂将陈某、黄某及某粮油公司诉至法院,并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要求冻结被告银行存款。“目前正值秋粮收购节点,资金流动频繁,如果不能及时汇款,势必损害企业和农民切身利益。”获悉银行账户被冻结后,某粮油公司向承办法官反映,当前秋粮陆续上市,如不能及时收购粮食或者向农民汇款,将对企业的经营带来实质性影响,希望法院能妥善处理。
承办法官陈爱国高度重视,在查阅卷宗后,发现原告雷某存在“砍头息”,且向陈某收取的利息已超过民间借贷利率上限。针对上述情况,陈爱国法官及时通知各方当事人对账,同时向原告雷某详细解释民间借贷纠纷的法律法规,告知被告陈某拒不偿还借款的法律后果。经过法官多方沟通,各方当事人最终确定实欠借款本金金额,被告陈某当即给付所欠款项,原告雷某申请撤诉。仙桃法院依法对某粮油公司相关账户予以解除冻结,确保其秋粮收购业务正常开展。 近年来,仙桃法院牢固树立“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的理念,坚持从“服务企业平稳运行、保护企业健康发展”的角度考量案件处理,通过公正裁判,依法高效便捷处理各类市场主体民商事纠纷。下一步,该院将全力以赴优化司法服务,千方百计助企发展,当好司法“店小二”,为辖区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文章来源: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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