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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后就应该承担责任,但总有驾驶人心存侥幸,试图逃避罪责。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有时一颗小小的包菜也能助力交警破获逃案,找到肇事者,进而为伤者讨回公道。
10月5日傍晚6时30分左右,一路人报警称仙桃市彭杨公路彭场镇大岭村路段,一行人被不明车辆撞倒,车辆逃逸。仙桃交警六大队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勘验,走访周边群众,还询问了事故伤者。初步确定肇事车辆是由彭场镇方向驶往杨林尾镇方向,现场没有任何车辆散落物,仅在现场提取到肇事车辆遗留下的一颗包菜。
民警沿车辆逃逸的轨迹,细心调看公路沿线视频监控,反复比对排查。10月8日上午,民警终于将肇事车辆锁定为家住仙桃市杨林尾镇群团村陈某所拥有的一辆二轮摩托车,于是联系陈某到六大队配合调查。陈某来到六大队后,一直否认发生过撞人事故,谎称自己身上的伤痕为在家伐树导致。民警在进一步查证车辆时,发现陈某的摩托车与监控中的车辆有很多特征相同,只是号牌不同。民警怀疑陈某肇事后将车辆调换。
民警向陈某耐心讲解做伪证在法律上需要承担的重大责任,同时还将调取的相关监控视频资料,以及陈某当时从车上掉落在在事故现场的一颗包菜拿出,让陈某自己查看。此时陈某垂头丧气,终于承认包菜是自己下班后在菜场买的。撞人后,他逃回家中,以为将车上所悬挂的号牌拆卸换掉,就以为可以瞒天过海。
目前,陈某因肇事逃逸、无证驾驶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天。该案仍在进一步审查办理之中。
来源:仙桃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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