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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叔伯舅舅。当年因家庭困难,直到三十多岁才找了一个二婚女结婚。生了一个儿子。几年后,我那舅妈又择高枝一人走了。
现在,一直身体不太好的舅舅还是单身一人。儿子倒长大成人了,又白又胖又高大,让人看了心生欢喜。
我那舅妈这些年和一武汉人在生活。前二年把儿子接去餐馆帮了些日子的忙。没多久就给他买了一台价值十多万的小车。听他讲,其母亲还在想办法给他在武汉买套房的。
知道这些情况我还是蛮感动的。儿是娘身上掉下的一块肉,当母亲的一辈子都是在为儿女谋幸福。这是责任,更是一种天性。没有这二样就不能称之为合格母亲。
当母亲的有时的狠心与绝情也是迫不得已。但母亲有条件了,她是绝不会让自己的儿子受苦的。绝不可能袖手旁观。何况她还欠他幸福童年,完整少年。
如果说当年我对这个舅妈抱有一种同情的话,今天,我对这个舅妈是打心里敬佩的了。因为,一种崇高而伟大的母爱已在她身上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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