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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加之清明节期间,人员流动增多,为降低因人员频繁流动和大量聚集引发的感染风险,守护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我市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严格出行管理。广大市民要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倡导就地过节休假,尽量避免或减少出行。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市,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二、严格祭扫活动管理。省外来(返)仙祭扫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核酸“落地查”凭证进入墓区。行程卡带※号人员不得进入墓区。市内倡导错峰祭扫、预约祭扫,现场祭扫坚持从简从快,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落实测温扫码、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尽量减少人数、减少驻留时间,避免人员聚集。 三、严格来(返)仙人员管理。倡导在外人员不返仙、所有省外来(返)仙人员均需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来(返)仙时需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仙24小时内完成落地核酸检测。对有上海市和国内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仙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重点省份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市、区)不符合集中隔离的来(返)仙人员,纳入“3天居家观察+4天健康监测”管理,期间每3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直到离开当地满7天,对离开当地满7天的,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 四、严格交通站场管理。省外来(返)仙人员应提前申领湖北健康码,提高通行效率。省外来(返)仙车辆(含搭乘省外人员的本省车辆)必须通行“来(返)仙车辆查验通道”,未按要求通行查验通道的,由公安机关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罚。省外来(返)仙车辆(含搭乘省外人员的本省车辆)司乘人员应主动配合测温、查双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并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对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人员现场开展信息登记和落地核酸检测。 五、严格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剧院影院、网吧、KTV、景区景点、药店、建筑工地、企业工厂等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省外来(返)仙人员核酸“落地查”凭证,在醒目位置张贴“请佩戴口罩入内”提示语,严格落实戴口罩、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等常态化防控措施。零售药店要对购买感冒咳嗽、抗病毒、抗生素、退热等“四类”药品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卡”,主动询问旅居史,并实名登记上报相关信息。 六、严格宾馆酒店管理。所有宾馆酒店要做好省外来(返)仙人员信息登记,严格落实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核酸“落地查”凭证等防控措施,并将相关信息及时报属地社区。 七、加强个人健康防护。广大市民要时刻加强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同时向属地社区报告。 八、严格落实群防群控。广大群众应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增强警觉意识和防控意识,发现身边有故意隐瞒旅居史、确诊病例接触史、使用虚假健康码和行程卡、不如实申报登记的人员及其共同生活人员,以及其他违反疫情常态化防控规定的行为,请及时向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举报电话:0728-3203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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