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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务院制定基本政策、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答: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应在本人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答: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可选择以下方式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或自助终端或移动应用等互联网服务渠道,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填写《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二)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通过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社服务中心服务窗口现场办理。答: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3500元、4000元共16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其中,我市城乡居保参保群众最低缴费档次为300元起步,100至200元的缴费档次原则上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和缴费困难群体。答:省、市人民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1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200元至4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5元;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答:城乡居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1、到税务部门指定的金融网点缴费。现阶段我市已开通市邮政储蓄银行、市农业银行、市农村商业银行、市工商银行各网点受理缴费业务;2、在互联网登录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网站或下载手机“楚税通”APP软件进行缴费。答:个人缴费分自缴和代他人缴费两种操作方式。安卓系统手机用户可在互联网上搜索“楚税通”APP(湖北电子税务局),在下载时会弹出二维码,用手机扫码即可。苹果用户在手机应用商店搜“楚税通”下载。(一)个人自缴。登录“楚税通”,在首页选择〔申报缴税〕,选择〔城乡居民养老〕,确认社保机构、社保号、选择缴费类型,当期或者补缴〔点击〕确定按钮。(二)代他人缴费。登录“楚税通”,首页选择〔申报缴税〕,选择〔代缴城居养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点击〕确定按钮 。选择〔城乡居民养老〕,确认社保机构、社保号、选择缴费类型,当期或者补缴击〔点击〕确定按钮。什么是当期缴费?什么是补缴?什么是一次性补缴?当期缴费和补缴有什么区别?答:当期缴费就是指缴当年保费,比如2022年缴纳2022年当年的养老保险费,就叫当期缴费。补缴中断年限叫补缴。一次性补缴是制度实施时(2011年7月1日)到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为增加养老保险金待遇,可以一次性补缴,缴足至15年。当期缴费享受政府补贴,中断期间补缴的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一)参保人在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前1个月内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湖北政务服务网”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农行或农商行),提出待遇领取申请。(二)参保人也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农行或农商行),到户籍所在镇(办)人社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答:市人民政府将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及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由二部分构成:①中央和省确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目前为115元;②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即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加发1元标准的基础养老金。答:有。条件是从2015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在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其丧葬补助标准按参保人员死亡当月享受基础养老金标准的10个月确定。答:参保人员死亡、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应当进行注销登记,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户籍转移外地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一)参保人员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其养老保险关系不再转移。(二)在本市范围内迁移户籍的参保人员,不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直接办理户籍地址变更登记手续。(三)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跨省、市、县转移的,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变更后的户口簿,填写《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向转入地提出关系转入申请,或参保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变更后的户口簿到转入地人社服务中心服务窗口现场办理。答: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稽核稽查、信息比对、受理群众举报、转办问题线索核查等方式发现同时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按照“暂停发放、个人选择、清算追回、恢复发放”的方式进行处理。答:对重度残疾人(由市残联发证的一、二级对象)和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困难群体按照最低缴费档次代缴保费,即100元/年。答:建档立卡退捕渔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享受补贴。专业渔民个人缴费补贴金额参照我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确定,补贴年限不超过15年。兼业渔民个人缴费补贴标准不低于2000元,补贴年限不少于10年。缴费补贴实行“按年补贴、先缴后补”。答:(一)任职期内的村主职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市财政给予任职缴费补贴。任职缴费补贴按照“先缴后补,一年支付一次”的方式,凭当年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领取。(二)实际缴费金额不足2000元的,按实际缴费金额给予补贴;实际缴费金额超过2000元的,按2000元给予补贴。
来源:仙桃人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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