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鄂返鄂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直至离开当地满14天。中高风险地区解除后,隔离措施自动解除。 二、对5月4日(含)以来有上海市闵行区、浦东新区、静安区、徐汇区、杨浦区、虹口区、宝山区、青浦区、普陀区、奉贤区和崇明区;6月9日(含)以来有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平房乡和崔各庄乡、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吉林省通化市集安市;6月12日(含)以来有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和罗湖区南湖街道旅居史的来(返)鄂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直至离开当地满14天。对上海市黄浦区、金山区、嘉定区、松江区和长宁区来鄂返鄂人员,实施“3天集中隔离+7居家健康监测”,直至离开当地满10天。管控区域调整后,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和时间随之调整。对我省划定管控区域以外的北京市来鄂返鄂人员,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纳入7天社区健康检测。 三、所有外省来返鄂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在核酸检测落地查的基础上,第3天再做一次核酸检测。
来源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