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谈及骑乘电动车要戴安全头盔的问题时,很多市民认为,只要小心点,就应该没多大问题。今年以来,仙桃公安交警部门对“一盔一带”违法行为加大整治力度,但总有人心存侥幸,认为自己不会出事。日前,交警部门披露一起发生在本地的交通事故——一女子骑电动车没戴头盔,被撞后至今仍昏迷于医院。希望市民能够从中吸取教训,不重蹈复辙。
5月29日上午,秦女驾驶一辆两轮电动车沿318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行至318国道毛嘴镇邮政路口时,恰遇宋某驾驶一辆小客车行到此处向右变道,两车发生碰撞后,电动车驾驶人秦女倒地受伤,车辆受损。
交警三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勘查,将伤者秦女送往医院救治。当时秦女没有戴安全头盔,摔倒后头部着地,受伤较重,送至医院后,经过近一个月治疗,仍处于昏迷状态。据办案民警分析,此事故客车司机宋某负主要责任,但由于秦女当时没有戴安全头盔,加之戴着一个较大的遮阳手套,造成她事发时采取措施不利,头部着地,加重了事故后果。
据专家分析,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正确佩戴头盔,可以减少69%的头部和颅脑损伤的风险。严重颅脑损伤的病人,可能面临致残,成为植物人,甚至是致命的风险。所以交警提示: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在骑行时,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为自己的行程增加一份保险,避免一时的疏忽,给自己与亲人造成无尽的痛悔。
(撰稿 魏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