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银行仙桃支行人民币
单位账户长期不动户销户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年〕第5号)第五十六条规定“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以下单位请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开户网点办理销户手续,逾期将视同自愿销户。
附:湖北银行仙桃支行人民币单位账户长期不动户名单
特此公告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桃支行
2022年7月12日
来源:湖北银行仙桃支行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小黑屋|Archiver| ( 鄂ICP备12003601号-5 ) 鄂公网安备42900402000130
Powered by 湖北新领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冯兵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