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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仙桃] 考评“不合格”,扣发护理费!仙桃出台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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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18 11:2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近日,仙桃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仙桃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市、镇、村三级工作责任,市级民政部门负责特困供养人员的审核确认、资金发放和督促照料服务落实工作。各镇(街道)履行主体责任确定特困供养人员法定监护人和委托照料人。村(居)委员会负责人履行法定监护责任,督促照料人切实履行照料服务措施
《方案》明确了三项制度,一是照护人落实日常照料制度,确保特困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医疗照护、人身安全、丧葬服务、资金使用等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二是村干部落实定期探访制度,每周入户探访一次,做好探访记录,并填写照料护理考评表。三是镇(街道)政府落实监督检查制度,各民政办每季度入户探访一次,检查照料人生活照料情况,并签字确认护理费考评表。
《方案》明确了考核事项,村(居)委会每月考评照料人服务情况将考评结果及时报镇(街道)民政办。民政办每季度考评照料服务人落实情况和村(居)委会干部探视情况,将考评结果报市民政部门。市民政部门综合平时抽查和镇(街道)报送的考评结果进行评定,对季度内每月考评为“合格”等次的,全额发放护理费;有一次“不合格”等次的,扣发一个月的护理费;有两次“不合格”等次的,扣发本季度全部护理费,并解除委托照料服务协议,更换照料服务人。

来源:仙桃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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