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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这个头盔不是带在手上,而是要戴在头上,真正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如果再不戴头盔被我们查获,那不仅要罚款,还要通报到社区。”7月26日上午,仙桃城区沔阳大道商城路口,交警一大队副大队长郑传华拦停一位骑电动车的女士,要求她马上戴上头盔,警告教育,并为她示范正确的佩戴方法。为进一步扩大“一盔一带”宣传整治行动效应,减少交通事故,保障群众平安出行,市公安局日前联合“**办”在全市范围开展新一轮整治。要求各地、各单位、各企业加强辖区内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倡导居民、职工、工作人员自觉养成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出行必戴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公职人员要发挥表率带头作用。公职人员凡有“一盔一带”违法行为的,一律通报到其单位并报市纪监委;学生家长有违法行为,将通报到相关学校;其他违法人员则将信息通报到单位、社区。交警支队集中警力,重点开展“一盔一带”整治行动,在行动过程中,民辅警一方面加强宣传劝导,向过往群众发放“一盔一带”宣传单;另一方面认真开展现场查处,要求驾乘人员将头盔佩戴好之后、安全带系好之后才放行。首次违法教育放行,再次被查,除依法处罚之外,还要登记信息,通报至相关单位、社区,以儆效尤。据统计,当日,各基层大队开展“一盔一带”整治,共发放宣传单300多张,查纠骑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16起,查处不系安全带15起,乘车人不系安全带10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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