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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专家分析研判,十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自2022年8月11日起,将十堰市部分区域调整为高风险区和中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中风险区:张湾区汉江街办阳光栖谷小区19号楼(北京北路57号)。 三、低风险区:郧阳区、张湾区除上述点位以外的其他区域。 高风险区执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中风险区执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低风险区实行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进入公共场所、密闭空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自觉遵守核酸查验、“一扫两核一测”措施。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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