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的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的补偿。
这条法律主要讲的就是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构成条件有三条:
一是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委托;
二是管理人从事管理他人事务的事实行为,包括对他人财产或事务的利用、保护、料理、处分、帮助或服务等,至于管理人自己是否受益则在所不问;
三是管理人具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他的目的是为他人谋利或者使他人免受利益上的损失。
来源:仙桃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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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与错 发表于 2022-9-13 22:36 只见过把宠物医院告上法庭,给狗做尸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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