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岳阳中院召开新闻通气会,专项通报了此次集中宣判相关情况,并发布5起典型案例。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包含线上遥控买卖、“00后”涉毒、毒品犯罪再犯等情形。
岳阳中院通报了多起典型案例,一起案例为仙桃一男子为偿还赌资,替人跑腿运毒被判死缓。 详情↓ 被告人郭某系湖北仙桃人,2017年,他因赌博欠“才哥”(在逃)一万多块钱一直未还。2020年6月,“才哥”要郭某帮其跑腿运输毒品抵债,郭某答应了。 同年8月21日晚上,“才哥”打电话要郭某帮其到岳阳“拿东西”。郭某遂租车从仙桃前往岳阳市云溪区,听从“才哥”指示多次更换接头地点后,终于与接头人碰面,并跟其到了一广场的地下车库。 在一辆白色越野车边上,郭某与接头男子通过微信与各自“老板”视频确认后,将越野车后备箱里两个旅行箱取下。就在郭某将旅行箱拖出地下车库时,被公安民警抓获。从这两个旅行箱内,现场查获30包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合计净重33678.34克。 通过全案调查发现,该案系境内外毒贩相互勾结,从境外向境内运销毒品。上下线毒贩均未露面,仅是通过电话遥控,各自指使他人运送和接收毒品,涉及毒品数量特别巨大。郭某便是其中的“跑腿”之一。 鉴于郭某系受人指使参与运输毒品,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且系犯罪未遂,岳阳中院对其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来源: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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