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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杂记] 长篇小说写作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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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9-9-14 10:20:4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长篇小说写作感悟1
谈到写长篇小说,很多文学爱好者会觉得很难。
年少时,我喜欢看长篇小说,对那些写长篇小说的作者非常佩服——总觉得能写出洋洋洒洒长篇的人都异于常人,普通人只能望洋兴叹。
随着年岁的增长,阅读的长篇小说越来越多,逐渐有了些感悟:领悟到:即便是普通人,如果能找到合适的方法进行练习,也能够写出好的长篇小说。
现将自己这些年来的一些关于长篇小说写作的感悟与大家分享,希望对有意于长篇小说写作的文学爱好者有所帮助。
一:积木原理。
长篇小说的写作,由于其篇幅较长,字数较多,常令人望而生畏,但如果我们能将它分解成一个一个小的篇章去完成,那么长篇小说的写作也就不会显得那么难了。这种方法,我将它称为“积木原理”。
小时候玩过积木游戏——将许多小的单个的积木堆积起来,可以筑成一个大的城堡。反之,一个由积木堆积起来的大的城堡可以拆解为许多小的单个的积木块。
这种方法我们可以借用到写小说——一个一个小的章节汇聚成一部长篇小说,反过来,一部长篇小说也可以拆解为一个一个小的章节。
最初给我这个启发的是一位美国作家,其英文名为Flannery.O’Connor国内出版界一般将其名字翻译为:弗兰纳里.奥康纳。
她写过很多短篇小说,其中有《火车》、《削皮机》、《公园之心》、《以诺和大猩猩》,而后来她的长篇小说《智血》就是以这几个短篇小说扩充连缀而成。
我们可以把她的这种写作方法看成一个类似于堆积木的过程——每部先前独立的短篇小说就像是一个单独的积木块,然后把这些单独的积木块拼在一起就构成了一部长篇小说。
反过来,我们要写长篇小说,可以先从一个小的部分写起——可以把这个小的部分看成是短篇小说——当一个一个短篇小说完成之后,拼在一起就成了一部长篇小说。
进一步分解——可以把短篇小说的写作分解成一个一个的章节来完成。这样写长篇小说最终主分解成了从一个一个的章节写起。这样长篇小说的写作就不难了——我们只需从一个一个的章节写起,就可以最终完成一部长篇小说。
我们听到或者读到——有些作家在谈他们的创作体会时,会有这样的表述——最初开始写作某部长篇小说,仅仅是因为头脑中产生了一个念头、或者浮现了一个场景、或者一个片断,然后,就开始下笔——先把这个念头或者场景或者片断写下来,然后再不断地写下去……写下去……最终,完成了某部长篇小说。
我们汲取这些作家的成功经验,自己勤加练习,写长篇小说并不难,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长篇小说的写作过程类似于玩积木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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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9-9-14 10:23:0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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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9-15 12:06:0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湖北
长篇小说写作感悟2

中国当代文学,我认为最有力量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余华所著的《活着》。
这部长篇小说的诞生的过程曲折——
最初余华所写的《活着》为中篇小说,后来,张艺谋看中了这个中篇小说,想把它拍成电影。为了更有益于改编拍摄,余华对中篇小说《活着》进行了修改、丰富,于是诞生了这部同名的长篇小说《活着》。
余华将小说《活着》从中篇修改、丰富到长篇,固然是为了更方便于电影的改编拍摄,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为长篇小说的写作呈现了具体详细的过程,为我们学习长篇小说的写作提供了典型范例。
为了让有意于长篇小说写作的文学爱好者从大师的修改、丰富过程中学习长篇小说的写作技巧,本人下面将把小说《活着》的中篇和长篇进行对照阅读。

                                                                                                                                                                                                                                                                                                                                                                                                                                                                                                                                                                                                                                                                                                                                                                                                                                                                                                                                                                                                                                                                                                                                                                                                                                                                                                                                                                                                                                                                              
《活着》中篇与长篇对照阅读1                                                                                                                                                                                                                                                                                                                                                                                                                                                                                                                                                           

材料来源:
(《活着》中篇小说,原刊载于《收获》1992年第6期,Word统计字数为55200)
(《活着》长篇小说,版本选用上海文艺出版社2004年1月第1版 2004年5月第2版,字数124,000)

我比现在年轻十岁的时候,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
(此处中篇小说用的是破折号,而在长篇小说中将此处改为了逗号。我觉得用破折号更好。)
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
那一年的整个夏天,我如同一只乱飞的麻雀,游荡在知了和阳光充斥的村舍田野。
(长篇小说中将此处改为“农村”。我觉得“村舍田野”比农村更具体形象。)。
我喜欢喝农民那种带有苦味的茶水,他们的茶桶就放在田埂的树下,我毫无顾忌地拿起漆满茶垢的茶碗舀水喝,还把自己的水壶灌满,与田里的男人
(中篇小说中此处用的是“男人”,而在长篇小说中此处改为“干活的男人”。赋予“男人”一个特征使“男人”更具体形象。)
说上几句废话,在姑娘因我而起的窃窃私笑里扬长而去。我曾经和一位守着瓜田的老人聊了整整一个下午,这是我有生以来瓜吃得最多的一次,当我站起来告辞时,突然发现自己像个孕妇一样步履艰难了。然后我与一位当上了祖母的女人坐在门槛上,她编着草鞋为我唱了一支《十月怀胎》。
(此处,我觉得如果写几句这首歌的歌词更好。)
我最喜欢的是傍晚来到时,坐在农民的屋前,看着他们将提上的井水泼在地上,压住蒸腾的尘土,夕阳的光芒在树梢上微微摇晃。(中篇小说中用的是“微微摇晃”更具动感,赋予阳光一个动作特征,让阳光“活”起来,或者说写“活”了阳光,更好。长篇小说中写的是“夕阳的光芒在树梢上照射下来”——这是一种普通的写法,老生常谈一般,毫无动感。)
拿一把他们递过来的扇子,尝尝他们和盐一样咸的咸菜,看看某位年轻女人,听几个老人讲述遥远的传说。
(长篇小说中此处写为“看看几个年轻女人,和男人们说着话。”我认为中篇的写法更具体质感。)
(以下文字在中篇小说中在“那个夏天我还差一点谈情说爱……否则我就不得不娶她为妻。”之后。长篇小说中将此段提前了,并且内容有所增补,使文章更丰富:
我头戴宽边草帽,脚上穿着拖鞋,一条毛巾挂在身后的皮带上,让它像尾巴似的拍打我的屁股。我整日张大嘴巴打着呵欠,散漫地走在田间小道上,我的拖鞋吧嗒吧嗒,把那些小道弄得尘土飞扬,仿佛是车轮滚滚而过时的情景。
我到处游荡,已经弄不清楚哪些村庄我曾经去过,哪些我没有去过。我走近一个村子时,常会听到孩子的喊叫:
“那个老打呵欠的人又来啦。”
于是村里人就知道那个会讲荤故事会唱酸曲的人又来了。其实所有的荤故事酸曲都是从他们那里学来的,我知道他们全部的兴趣在什么地方,自然这也是我的兴趣。我曾经遇到一个哭泣的老人,他鼻青脸肿地坐在田埂上,满腹的悲哀使他变得十分激动,看到我走来他仰起脸哭声更为响亮。我问他是谁把他打成这样的?他用手指挖着裤管上的泥巴,愤怒地告诉我是他那不孝的儿子,当我再问为何打他时,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了,我就立刻知道他准是对儿媳干了偷鸡摸狗的勾当。还有一个晚上我打着手电赶夜路时,在一口池塘旁照到了两段赤裸的身体,一段压在另一段上面,我照着的时候两段身体纹丝不动,只是有一只手在大腿上轻轻搔痒,我赶紧熄灭手电离去。在农忙的一个中午,我走进一家敞开大门的房屋去找水喝,一个穿短裤的男人神色慌张地挡住了我,把我引到井旁,殷勤地替我打上来一桶水,随后又像耗子一样窜进了屋里。这样的事我屡见不鲜,差不多和我听到的歌谣一样多,当我望着到处都充满绿色的土地时,我就会进一步明白庄稼为何长得如此旺盛。)
那个夏天我还差一点谈情说爱,我遇到了一位赏心悦目的农村女孩,她黝黑的脸蛋至今还在我眼前闪闪发光。我见到她时,她卷起裤管坐在河边的青草上,摆弄着一根竹竿在照看一群鸭子。这个十六、七岁的女孩,羞怯地与我共同度过了一个炎热的下午,她每次露出笑容时都要深深地低下头去,我看着她偷偷地放下卷起的裤管,又怎样将自己的光脚丫藏到草丛里去。那个下午我信口开河,向她兜售如何带她外出游玩的计划,这个女孩又惊又喜。我当初情绪激昂,说这些也是真心实意。我只是感到和她在一起身心愉快,也不去考虑以后会是怎样。可是后来,当她三个强壮如牛的哥哥走过来时,我才吓了一跳,我感到应该和这位可爱的女孩永别了(长篇小说中将此改为“我感到自己应该逃之夭夭,”。更好。中篇小说写为“永别”太过。),否则我就会不得不娶她为妻。
(我就是这么一副模样:头戴宽边草帽,脚上穿着拖鞋,一条毛巾挂在身后的皮带上,让它像尾巴似的拍打着我的屁股。我张大嘴巴打着呵欠,散漫地走在田间小道上。我的拖鞋吧哒吧哒,把那些小道弄得尘土飞扬,仿佛是车轮滚滚而过时的情景。)
(此段为中篇小说的原文及其所在的位置。长篇小说中将此段提前,并增补了几个事例,使文章更丰富。)
有一天下午,我走到了一棵有着茂盛树叶的树下,摘下草帽,从身后取过毛巾擦起脸上的汗水。我的眼睛四处张望了一会,那时候棉花已被收起,有几个包着头巾的女人在田里将棉秆拨出来,她们不时抖动着屁股摔去根须上的泥巴。我的身后是一口在阳光下泛黄的池塘,我就靠着树干面对池塘坐了下来,(翻弄起自己的背包,在几本同时出来的书籍面前,我犹豫不决。一封信的滑出,导致了书籍全部回到背包里去。那是我出发前收到的父亲来信,父亲的信只有两句话,他这样写——
收到你的来信,我和你母亲高兴了整整一天。不过那时候我和你母亲都还年轻,容易激动。
父亲善意的讽刺,使我重读时感到十分愉快。我已有一年多没有给家里去信了,读了这封信后,我依然觉得没有什么事值得告诉他们。我将信放入背包,并且迅速忘记他们。)[父亲的信这一细节在长篇小说中完全删除了。]{紧接着}【长篇小说中加上了“紧接着”三个字。】我感到自己要睡觉了,就在青草上躺下来,把草帽盖住脸,枕着背包在树荫里闭上了眼睛。
【在进入睡眼的路途上,我看到了夜晚的时候,我的父母坐在床上被窝里,床头柜上摆着一台老式收音机,上面罩着竹叶图案的丝织纱布。我的父母用一种谈论收音机的语调谈论着我,他们的脸上保留着淡淡的微笑。这情景使我离开了睡眼,我睁开眼睛,感受到阳光如何穿过叶缝和草帽的间隙照亮了我。】(长篇小说中将此段删除了)
    这位比现在年轻十岁的我,躺在树叶和草丛中间,睡了有两个小时,其间有几只蚂蚁爬到了我的腿上,我沉睡中的手依然准确地将它们弹走。后来仿佛是来到了水边,一位老人撑着竹筏在远处响亮地吆喝。我从睡梦里挣脱而出,吆喝声在现实里清晰地传来,我起身后看到近旁田里有一个老人正在开导一头老牛。
犁田的老牛或许已经深感疲倦,它低头伫立在那里,后面赤裸着脊背扶犁的老人,对老牛消极的态度似乎不满,我听到他嗓音响亮地对牛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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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14 17:18:4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湖北
长篇小说写作感悟3

《活着》中篇与长篇对照阅读2
   
“做牛耕田,做狗看家,做和尚化缘,做鸡报晓,做女人织布,哪只牛不耕田?这可是自古就有的道理,走呀,走呀。”
疲倦的老牛听到老人的吆喝后,仿佛知错般地抬起了头,拉着犁往前走去。
我看到老人的脊背和牛背一样黝黑,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翻动,犹如水面上掀起的波浪。随后,我听到老人粗哑却令人感动的嗓音,他唱起了旧日的歌谣,先是依呀啦呀唱出长长的引子,接着出现了两句歌词——

皇帝叫我做女婿
路远迢迢我不去

因为路途遥远,不愿去做皇帝的女婿。老人的自鸣得意让我失声而笑。可能是牛放慢了脚步,老人又吆喝起来:
“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
一头牛竟会有这么多名字?我好奇地走到田边,问走近的老人:
“这牛{究竟}(长篇小说中将这里的“究竟”两字删除了。我初读时,觉得用这两个字更符合当时的语气。但看了后面再次问同样的问题,才领悟到——把“究竟”两字放在第二次问时,更能起到加重语气的作用。)有多少名字?”
老人扶住犁站下来,他将我上下打量一番后,问:
“你是城里人吧?”
“是的。”我点点头。
老人得意起来:“我一眼就看出来了。”
我说:“这牛{究竟}(长篇小说中再此处加了“究竟”两字。和前面对比语气加强了。用在此处更好。中篇小说中将“究竟”两字用在第一次相问时。)有多少名字?”
老人回答:“这牛叫福贵,就一个名字。”
“可你刚才叫了几个名字。”
“噢——”老人高兴地笑了起来,他神秘地向我招招手,当我凑过去时,他欲说又止,他看到牛正抬着头,就训斥它:
“你别偷听,把头低下。”
牛果然低下了头,这时老人悄声对我说:
“我怕它知道只有自己在耕田,就多叫出几个名字去骗它,它听到还有别的牛也在耕田,就不会不高兴,耕田也就起劲啦。”
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就如布满田间的小道。
【这位老人后来和我一起坐在那棵茂盛的树下,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他向我讲述了自己。】(长篇小说中增加了这段,使小说过渡更加顺畅。)

四十年前,我爹常在这里走来走去,
【他穿着一身黑颜色的绸衣,总是把双手背在身后,他出门时常对我娘说:
“我到自己的地上去走走。”
我爹走在自己的田产上,干活的佃户见了,都要双手握住锄头恭敬地叫一声:
“老爷。”
我爹走到了城里,城里人见了都叫他先生。我爹是很有身份的人,可他拉屎时就像个穷人了。他不爱在屋里床边的马桶上拉屎,跟牲畜似的喜欢到野地里去拉屎。每天到了傍晚的时候(我觉得“时候”两个字用得重复了,傍晚本来就表达了“时候”的意思。可见大作家也是人,也会犯些小错误。),我爹打着饱嗝,那声响和青**叫唤差不多,走出屋去,慢吞吞地朝村口的粪缸走去。
走到了粪缸旁,他嫌缸沿脏,就抬脚踩上去蹲在上面。我爹年纪大了,屎也跟着老了,出来不容易,那时候我们全家人都会听到他在村口嗷嗷叫着。
几十年来我爹一直这样拉屎,到了六十多岁还能在粪缸上一蹲就是半响,那两条腿就和鸟爪一样有劲。我爹喜欢看着天色慢慢黑下来,罩住他的田地。我女儿凤霞到了三四岁,常跑到村口去看她爷爷拉屎,我爹毕竟年纪大了,蹲在粪缸上腿有些哆嗦,凤霞就问他:
“爷爷,你为什么动呀?”
我爹说:“是风吹的。”】
(长篇小说中增加了上面这段,给人物添加了语言、动作,并且还为这个人物的活动添加了一个配角——“女儿凤霞”。这样使人物丰满起来,使人物“活”起来。原中篇小说中只概括性地写了一句话——“四十年前,我爹常在这里走来走去,”。给读者的就是一个概念性的人物形象,像个纸片一样,没有立体感,而增加上面这段文字后,人物就丰满起来,呈现出立体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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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9-10-24 22:54:38 | 只看该作者 |
随便浏览,看到帖主的名字进来 的

我还记得多年前你发的精彩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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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7 18:13:2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湖北
素手点绛唇 发表于 2019-10-24 22:54
随便浏览,看到帖主的名字进来 的

我还记得多年前你发的精彩小说

你好,原来是博士啊。
哈哈哈,多年前,我在热线贴《扒手恋情录》时,很多人说我是做过扒手的,还有人要查我的IP到我上网的网吧去捉我。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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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7 18:14:2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湖北
长篇小说写作感悟4
《活着》中篇与长篇对照阅读3

那时候我们家境还没有败落,我们徐家有一百多亩地,从这里一直到那边工厂的烟囱,都是我家的。我爹和我,是远近闻名的阔老爷和阔少爷,我们走路时鞋子的声响,都像是铜钱碰来撞去的。我女人家珍,是城里米行老板的女儿,她也是有钱人家出生的。有钱人嫁给有钱人,就是把钱堆起来,钱在钱上面哗哗地流,这样的声音我有四十年没有听到了。
我是我们徐家的败家子,用我爹的话说,我是他的孽子。
我念过几年私塾,穿长衫的私塾先生叫我念一段书时,是我最高兴的。我站起来,拿着本线装的千字文,对私塾先生说:
“好好听着,爹给你念一段。”
年过花甲的私塾先生对我爹说:
“你家少爷长大了准能当二流子。”
我从小就不可救药,这是我爹的话。私塾先生说我是朽木不可雕也。现在想想他们都说对了,当初我可不这么想,我想我有钱啊,又是我爹仅有的一个儿子。【我是徐家仅有的一根香火,我要是灭了,徐家就得断子绝孙。】(长篇小说中改为这样,更丰富地表达了那种意思,语气也符合人物的性格。)
上私塾时,我从来不走路,都是我家一个雇工背着我去,放学时他已经恭恭敬敬地弯腰蹲在那里了,我骑上去后,拍拍雇工的脑袋,说一声:
“长根,跑呀。”
雇工长根就跑起来,我在上面一颠一颠的,像是一只在树梢上的麻雀,我说:
“飞呀。”
他就一步一跳,作出一副飞的样子。
我长大以后就喜欢往城里跑,常常是十天半月不回家。我穿着白色的丝绸衣衫,头发抺得光滑透亮,往镜子前一站,我看到自己满脑袋的黑油漆,一副有钱人的样子。
{起初}(长篇小说中删除了这两个字。)我爱往妓院钻,听那些风骚的女人整夜叽叽喳喳和哼哼哈哈,那些声音听上去像是在给我挠痒痒。【做人呵,一旦嫖上以后,也就免不了要去赌。这个嫖和赌,就像是胳膊和肩膀连在一起,怎么都分不开。】(长篇小说部增加这段文字,使从嫖到赌的过程转换中有个过渡,使小说阅读起来更加顺畅。)后来我就更喜欢赌博了,(逛妓院只是轻松轻松,)【嫖妓只是为了轻松一下,就跟水喝多了要去方便一下一样,说白了就是撒尿。】
(长篇小说中将“逛妓院只是轻松轻松”修改为【】内的文字,用一个比喻,表达得更加具体形象。)
赌博可就完全不一样了,我是又痛快又紧张,特别是那个紧张,有一股叫我说不出来的舒坦。以前我是过一天是一天,【以前我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长篇小说作此修改,因为有了“和尚”这个具体的形象,使所要表达的意思更加形象具体。)
整天有气无力,每天早晨醒来犯愁的就是这一天该怎么打发。我爹常常唉声叹气训斥我没有光耀祖宗。我心想光耀祖宗关我屁事,【我心想光耀祖宗也不是非我莫属,】
(长篇小说修改,我觉得原文语气更符合人物性格。)
我对自己说:凭什么让我放着好端端的日子不过,去想光耀祖宗这么累人的事。再说我爹年轻时也和我一样,我家祖上有两百多亩地,到他手上一折腾就剩一百多亩了。我对爹说:
“你别犯愁啦,我儿子会光耀祖宗的。”
总该给下一辈留点好事吧。我娘听了这话就吃吃一笑,她偷偷告诉我,我爹年轻时也这么对我爷爷说过。我心想就是嘛,他自己干不了的事硬要我来干,我怎么会答应?那时候我儿子有庆还没出来,我女儿凤霞刚好四岁,家珍怀着有庆自然有些难看,【家珍怀着有庆有六个月了,自然有些难看,走路时裤裆里像是夹了个馒头似的一撇一撇,两只脚不往前往里横跨,】(长篇小说作此修改,用一个比喻使“难看”表达得更加形象具体。原文中的难看只是一个概念性的表达——抽象,修改后“难看”就有了具体形象的呈现。所以说——写小说就是要用“具体形象”来“说”。)我嫌弃她,对她说:
“你呀,风一吹肚子就要大上一圈。”
家珍从不顶撞我,听了这糟蹋她的话,她心里不乐意也只是轻轻说一句:
“又不是风吹大的。”
自从我赌博上以后,我倒还真想光耀祖宗了,想把我爹弄掉的一百多亩地挣回来。那些日子爹问我在城里鬼混些什么,我对他说:
“现在不鬼混啦,我在做生意。”
他问:“做什么生意?”
我说:“做铜钱买卖。”
他一听就火了,他年轻时也这么回答过我爷爷。他知道我是在赌博,脱下布鞋就朝我打来,我左躲右藏,心想他打几下就该完了吧。可我这个平常只有咳嗽才有力气的爹,竟然越打越凶了。我又不是一只苍蝇,让他这么拍来拍去。我一把捏住他的手,说道:
“爹,你他娘的算了吧。老子看在你把老子弄出来的份上让让你,你他娘的就算了吧。”
我捏住爹的右手,他又用左手脱下右脚的布鞋,(这个小细节作者写得非常精确——是用左手脱下右脚的布鞋,写作之初我常会写成“他脱下布鞋”——粗糙。)还想打我。我又捏住他的左手,这样他就动弹不得了,他气得哆嗦了半天【半晌——长篇小说改为半晌。半天各半晌都可以,没多大差别。】,才喊出一声:
“孽子。”
我说:“去你娘的。”
双手一推,他就跌坐在墙脚去了。
我年轻时吃喝嫖赌,什么浪荡的事都干过。我常去的那家妓院是单名,叫青楼。里面有个胖胖的妓女很招我喜爱,她走路时两片大屁股就像挂在楼前的两只灯笼,晃来晃去,她躺在床上一动一动时,压在上面的我就跟睡在船上,在河水里摇呀摇呀,我经常让她背着我去逛街,我骑在她身上像是骑在一匹马上。
我的丈人,米行的陈老板,穿着黑色的绸衫站在柜台后面。我每次从那里经过时,都要揪住妓女的头发,让她停下,脱帽向丈人致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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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9-10-27 22:14:23 | 只看该作者 |
发这么长长的一篇,介绍这么些个写长篇的心得手法,莫非是要再创作一个长篇来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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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9-10-27 22:15:10 | 只看该作者 |
张德宇光 发表于 2019-10-27 18:13
你好,原来是博士啊。
哈哈哈,多年前,我在热线贴《扒手恋情录》时,很多人说我是做过扒手的,还有人要 ...

还有这样的事情??那时候就有人肉了?可怕,还好没有人查我,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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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20-1-18 14:28:5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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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020-1-29 19:46:5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本帖最后由 张德宇光 于 2020-1-29 20:20 编辑

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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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主| 发表于 2020-2-11 19:13:4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长篇小说写作感悟6

前面谈了从余华的小说《活着》的写作过程中所获得的感悟,限于版权问题,不再多过多的引用,总的来说是给大家演示一下自己学*的过程和方法,希望对长篇小说写作爱好者有所帮助。
下面为大家分享一下我从另外一个作家的作品中所获得的感悟。
美国作家斯蒂芬.金的短篇小说《记忆》写了一个遭遇车祸的主人公埃德加,因为车祸使身体严重伤残,生不如死,几欲自杀,随后埃德加目睹了一只遭遇车祸的狗,那只狗也是严重伤残,埃德加不想让狗活得“生不如死”,勒死了那只狗。这是一个表达“感同身受”的故事。这个短篇小说一万四千多字。
后来,斯蒂芬.金却据此写出一部长达五十四万多字的长篇小说《杜马岛》——没错,是540000多字。而《杜马岛》与短篇小说《记忆》所要表达的主题完全不同。
很多时候,我们会看到或者听到有些作家分享写作经验时,会说要列提纲之类的话。的确,写作前列提纲会有助于我们的写作,但反过来说,有时也会限制我们的写作,而很多时候——自由对写作往往比事先规划更宝贵——自由地写作会放开我们的思路,让我们享受写作的快感,而不是把写作变成一种苦行。这也不失为一种写作方法,类似于我们民间常说的“脚踩西瓜皮,滑到哪是哪。”
如果一个人写作时感到快乐,那么他或她更容易将写作坚持下去。我想,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种自由自在的写作也许正是斯蒂芬.金如此高产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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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020-3-11 07:40:1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有网友问,到哪里找到斯蒂芬金的短篇小说《记忆》
为了方便大家阅读,随后附上短篇小说《记忆》
至于长篇小说《杜马岛》,大家可以到省图书馆借阅。现在办借书卡可以到省图书馆大厅用身份证自助办理,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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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2020-3-11 07:41:5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记忆》
——斯蒂芬.金

记忆常常自相矛盾,一旦你不再竭力回忆它们,一旦你对它们不理不睬,它们便会常常不请自来。卡曼就是这么说的。我告诉他,我从来没有去竭力回忆事故发生的经过。我说有些事情还是忘了为好。
或许吧,可那也不重要。卡曼就是这么说的。
我叫埃德加.弗里曼特,以前也是建筑业响当当的角色。那是在明尼苏达州,我曾经有过的生活。在我曾经有过的生活中,我是个货真价实的美国孩子发奋成功的典型,吃尽千辛万苦才一步步出人头地。对我而言,一切都如我所愿。明尼阿波利斯.对保罗市繁荣时,弗里曼特公司也兴旺。行情不顺时,我从来不勉为其难。不过,我凭直觉办事,大多数事情的结果还算不错。到我五十岁时,我和帕姆拥有的资产已经达到了四千万美元左右。我们仍然相亲相爱。虽然我有时也会看一眼别的女人,但我从来没有花心过。在我们那黄金岁月结束的时候,我们的一个女儿进了布朗大学,另一个女儿参加了海外交流项目,在国外教书。就在出事前,我和妻子正计划去那里看望她。
我在一个建筑工地遭遇了横祸,情况是这样。我当时正开着我的皮卡车。我右边的颅骨碎了,肋骨断了,右髋骨粉碎性骨折。虽说我的右眼保住了百分之六十的视力,我却失去了整个右臂。
大家都以为我保不住这条命,但我硬是活了下来。大家都以为我会变成一个植物人、一个深度昏迷的废物,可这也没有发生。我苏醒这来时,脑子一片混乱,不过最糟糕的时刻终于过去了;而等这一切过去时,我妻子也投入了别人的怀抱。她已经重新嫁人,对方是开保龄球馆的。我的大女儿喜欢那家伙,小女儿觉得他是个喜欢自慰的家伙。我妻子说她会来看我。
也许会,也许不会。卡曼是这样说的。
我刚才说我脑子里一片混乱,那是因为我起初记不得谁是谁,想不起究竟发生了什么,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浑身痛得这么厉害。我现在已经不记得那种疼痛到了什么程度、有多厉害。我只知道那是一种难以承受的痛苦,不过这种说法似乎学究味太浓,就像《国家地理》杂志上刊登的一幅高山的照片。只可惜当时我没有学究味,当时的感觉更像是登山。
或许最难受的是头痛。总也停不下来。我的额头里面总是像午夜时分世界上最大的钟表店,里面时钟滴滴答答地响个不停。由于我的右眼毁了,我总是隔着一层血红的薄膜打量着周围的世界,而我几乎不知道世界是什么样。我总是想不起名字和名称。我记得有一天帕姆在我的病房里——我当时还在住院,还没有进疗养所——她就站在我的床边。我知道她是谁,可让我生气的是明明角落里就有可以坐在上面的那玩意,而她却站着。
“把那朋友拉过来,”我说,“坐在那朋友上。”
“你在说什么,埃德加?”她问。
“那个朋友,那个伙计!”我嚷起来。“把那该死的伙计拉过来,你这没有的婊子!”我的头痛得简直要我的命,她开始流泪。
我最恨她流泪。
她凭什么要哭,又不是她被困在床上,只能隔着一层红色的雾霭去看周围的一切。又不是她像猴子一样被困在笼子里。我突然想起来了。
“把那好朋友搬过来,看在上帝的分上,坐下来!”这是我那完全乱了套、完全毁了的脑子能想起来的最接近“椅子”的说法。
我无时无刻不在发火。
医院里有两名年纪较大的护士,我叫她们自慰一号和自慰二号,就像她们是某本黄色的苏斯博士故事书里的人物一样。还有一个志愿给护士做助手的小姑娘,我叫她“菱形尿不湿”。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不过这个名字含有一丝淫秽色彩,至少我认为是。稍稍有点力气后,我就开始揍人。我刺伤了帕姆两次,第一次成功了,只可惜扎向她的是一把塑料餐刀。她的前臂还是缝了几针,而我那天则被绑在床上。
对于我的前半辈子,有一件事我记得最清楚。有天下午,天特别热,我在那费用昂贵的疗养院康复的日子快要结束了。空调坏了,我被困在床上,电视上播放着一部肥皂剧,我的脑子里有一千只铃铛在作响,疼痛像拨火棒一样炙烤着我的右半身,右臂断了的地方在发痒,失去的右手指仿佛仍在抽搐。床边的吗啡注射器发出空洞的嘣的一声,表明你一时半刻别想再得到吗啡。一个护士闯进了我的红色视野里,一个生灵进来观看关在笼子里的猴子。她问,“你夫人来看你了,你可以见她吗?”我说,“除非她带了把枪来干掉我。”
你以为那各疼痛不会消失,可它却真的消失了。他们把我送回家,我视线中的红色薄膜渐渐消退,这时卡曼来了。卡曼是心理学家,专门从事催眠疗法。他教了我几招,让我学会控制断臂处幽灵般的疼痛和瘙痒。他还给我带来了瑞芭。
“这并不是大家认可的控制怒火的心理疗法,”卡曼博士说,不过我觉得他很可能是在骗我,目的是让瑞芭显得更加可爱。他要我给她起个可恨的名字,于是我用一位姨妈的名字来叫她。我小时候每次没有把蔬菜吃完时,这位姨妈都会掐我的手指。可是,得到她还没有两天,我就忘记了她的名字。我只能想起男孩的名字,而每一个男孩的名字都让我变得更加狂躁:兰德尔、罗素、鲁道夫,甚至还有该死的凤凰河。
帕姆端着我的午餐走了进来,我可以看出她在竭力克制着,不让自己发作。不过,就算我一时忘记了那个让我发泄怒火的毛茸茸的金发娃娃的名字,我也没有忘记我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运用它。
“帕姆,”我说,“请给我五分钟,让我控制住自己。我能做到。”
“你确定?”
“是的,你他妈的只管从这里滚出去,再往脸上扑点粉。我能做到。”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做到,可我只能那么说——我能做到。我想不起来那该死的布娃娃的名字,却能记得我能做到。在我的另一半生活中,疗养院这部分的事情记得非常清楚。就算我知道我在那场瓢泼大雨中毁了,真的毁了,彻底地毁了,我还是不停地说着我能做到。
“我能做到,”我说,于是她一言不发地走了出去,手中仍然端着盘子,杯子和碟子相碰时发出的咔哒的响声。
她出去后,我将那布娃娃举到我面前,使劲盯着它那双愚蠢的蓝色眼睛,将拇指塞进它那愚蠢的瘪肚子里。“你叫什么,你这脸蛋像蝙蝠的婊子?”我冲着它吼道。
我绝对没有料到帕姆正和值班的护士一起通过厨房的对讲机在偷听。不过,即使对讲机没有坏,她们站在门外也能听到我的吼声。我那天的声音特别大。
我使劲摇晃着布娃娃,它的脑袋前后晃荡着,愚蠢的头发在空中飞舞,那双蓝色的卡通眼睛似乎在说“噢哦,你这讨厌的男人!”
“你叫什么名字,婊子?你叫什么名字,臭婊子?你叫什么名字,你这廉价的塑料废物?你告诉我你叫什么,不然我就抠出你的眼睛,挖掉你的鼻子,剥掉你的……”
我的脑子突然短路了,这种情况四年后的现在仍然会发生,只是远不像当初那么频繁。我在那一刻又回到了自己的小皮卡车上,身旁放着我的苹果笔记本,旧不锈钢餐盒就放在副驾驶座前的脚坑中,书写夹板靠在上面发出嗒嗒的响声。我相信我不是美国仍然工作的百万富翁中唯一一个带午餐盒的,我估计至少会有几十个。收音机里传出了一个女人几近狂热的喊声“是红的!”只有三个字,但三个字已经足够了。这是一首歌,描写一个穷女人将自己的漂亮女儿当做妓女驱赶出去,歌名叫《幻想》,演唱者是瑞芭.麦克英泰尔。
我将布娃娃搂在怀里。“你叫瑞芭,瑞芭——瑞芭——瑞芭,我永远不会再忘记了。”虽然我后来还是忘记过,但我再也没有生过气。没有。我像搂着一位小情人那样将她搂在怀里,闭上眼睛,想象着在事故中变成一堆废铁的皮卡车。我想象着不锈钢的午餐盒与书写板上的铁夹子想到碰撞时发出的响声,想象着收音机里再次传出那个女人的声音,带着福音传道者般的狂热:“是红的!”
卡曼博士说这是一个突破。我妻子似乎根本不像卡曼博士那么乐观,她亲吻我脸颊时完全是在例行公事。大约两个月后,她告诉我她想离婚。
这时,要么是疼痛已经大大减轻,要么是我的脑子在处理这种事时已经进行了至关重要的调整。我虽然还会经历头痛,但次数少了许多,而且很少像原来那么历害。尽管我每天仍然急不可待地等着他们五点钟给我注射维柯丁,八点钟注射奥施康定——如果不注射这两样东西,我几乎无法拄着那副鲜红的加拿大拐杖一瘸一拐地行走——但我那重新修复的髋骨正开始愈合。
“康复女王”卡迪.格林每星期一、星期四和星期五来弗里曼特家,每次接受她的特殊治疗之前,她会给我多打一针维柯丁,但每次以屈腿训练结束我的康复锻炼时,里面有个热水浴缸,而且设计得可以让我自己进出。经过两个月的理疗后——差不多是那场意外事故发生六个月后——我晚上开始进浴缸去泡一会儿。卡迪说每天到地下室去锻炼一两个小时可以释放内啡肽,我可以睡得更香。我不懂内啡肽是什么,但我的睡眠确实有所改进。
有天晚上,正当我在地下室锻炼时,和我一起生活了二十五年的妻子下楼来告诉我,她要和我离婚。
我正做着仰卧起坐,立刻停了下来望着她。我坐在一块小地毯上,她站在最下面一级台阶上,谨慎地与我保持着距离。我本可以问她是否当真,可地下室里安装的荧光灯非常亮,我不必再开口问她。再说,我也觉得女人在自己丈夫死里逃生六个月后是不会拿这种事开玩笑的。我本可以问她为什么,但我已经知道了答案。我可以看到她手臂上那块白色的小伤疤,那还是我住院时用塑料餐刀扎伤的,而那还只是众多原因中最微不足道的。我想起自己不久前曾要她滚出去,往脸上扑点粉。我想要她再考虑考虑,但我心头的无名之火再次油然而生。在那些日子里,卡曼博士所说的不恰当的怒火常常突然出现,而我当时的感受似乎也的确并不那么恰当。
我当时正好脱了上衣,右臂还剩下大约十公分,耷拉在肩膀下。我将剩下的这截胳膊挥向她——胳膊里已经没有了肌肉,我只能将它挥向她。
“这就是我,”我说,“在向你表示我对你的鄙视。如果那就是你的感受,立刻给我从这里滚出去。滚出去,你这抛家弃夫的婊子。”
泪珠已经开始从她的脸颊上滚落下来,但她还想挤出一丝笑容。“婊子,埃德加,”她说,“你是说婊子?”
“我是那意思,”我说,继续做起了仰卧起坐。失去一条胳膊后,做仰卧起坐真是极大的折磨;你的身体总是想朝断臂方向倾倒、旋转。
“我要告诉你的是,我本不想离开你。我本不会离开你。我本来会继续与你同甘共苦,陪伴你经历人生的风风雨雨。”
“现在一切都变了,”她说,任由眼泪从她脸上滚落下来。“现在一切都变了,这你知道。如果我发火,我不可能把你掰成两半。”
“我现在只有一只胳膊,要想把你掰成两半也不容易,”我说,加快了仰卧起坐的频率。
“你用刀扎了我,”仿佛这是最重要的理由。
“那只是把塑料餐刀,我当时脑子都快疯了。‘埃德加用一把塑料刀捅了我,再见了,这残酷的世界。’你大概到死都会把这句话挂在嘴边。”
“你差一点把我掐死,”她的声音低得我几乎听不见。
我停下来,目瞪口呆地望着她。“我差点掐死你?我从来没有掐过你!”
“我知道你不记得了,可那是真的。”
“闭嘴,”我说,“你是想离婚,那就离好了。别在这假惺惺地流鳄鱼。你给我滚。”
她走到楼梯顶上后关上门,没有再回头看我一眼。她走了之后,我才意识到我其实是想说“鳄鱼的眼泪”,别在这里假惺惺地流鳄鱼的眼泪。
哦,算了。反正也差不多,足以引发一场大战。卡曼是这么说的。结果从家里搬出去的却是我。
除了从前的帕梅拉.古斯塔夫松之外,在我的另一半生活中,我从来没有过其它性伴侣。不过,我的确有一位会计,而且我也很信任他。我带着几样所需的东西离开我们位于蒙多塔高地的家,搬到了我们在三十多公里外法伦湖畔的小别墅里,而帮我搬家的正是这位会计汤姆.赖利。汤姆离过两次婚,为我目前的处境感到万分担忧。
“你现在这种状况不能还要那房子,”他说,“除非法官把你赶出去。这就像在加时赛中放弃自己的得分优势一样。”
“康复女皇”卡迪.格林虽然只离过一次婚,但在这一点上却和汤姆的看法完全一致。她认为我搬出去住真是疯了。她穿着紧身连衣裤,交叉着腿,坐在别墅临湖一边的游廊上,握着我的脚,怒气冲冲地望着我。
“什么,仅仅因为你在连自己名字都差一点想不起来的时候用一把塑料餐刀捅了她一下?发生意外创伤后情绪反常或者短时间失去记忆是常有的事。看在上帝的分上,你有三块硬膜下虚肿!”
“你能肯定不是血肿吗?”我问她。
“见鬼,”她说,“只要找一个好的律师,你就可以让她为做出这种没骨气的事付出代价,”几缕头发从她那盖世太保式的马尾辫上耷拉下来,她将头发从额头上捋开。“她必须为此付出代价。埃德加,你给我好好听着,这一切根本不是你的错。”
“她说我想掐死她。”
“如果真是那样,被一个只剩下一条胳膊的病人掐住脖子肯定是不舒服。好了,埃德加,让她付出代价。我相信我这是在管闲事,但我不在乎。她真不该这样做,让她付出代价。”
我搬到法伦湖畔不久,两个女儿一起来看我——都成大姑娘了。她们带来了一个野餐食品蓝,我们坐在散发着松木清香的游廊上,一面望着湖水一面吃着三明治。劳动节已经过去,大多数游艇都已收了起来,等待着来年。篮子里还有一瓶葡萄酒,但我只喝了一点点。除了止痛药我,另一样让我受不了的便是酒精,只要一杯酒就能把我放倒。两人女儿——两个成年女人——分着喝完那瓶酒,然后变得随意起来。自从我与那辆大吊车发生那场不幸的事故并且后果恶劣以来,这是梅琳达第二次从法国回来。她问我是不是所有五十多岁的成年人都有这种令人不快的退化阶段,还问我她将来是否也会这样。她妹妹伊瑟靠着我,开始流泪,问我为什么不能像从前那样,为什么我们——指她母亲和我——不能像从前那样。
梅琳达的怨气和伊瑟的眼泪虽说无法令我开心,但至少是真诚的。和她们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那么多年,看着她长大成人,我当然知道她们的这些反应是真实的。我熟悉她们的反应,就像我熟悉伊瑟下巴上的那颗痣,熟悉梅琳达两眼之前那条隐约可见的垂直皱纹一样——那条皱纹将来会加深,变成她母亲脸上那样的皱纹。
梅琳达问我有什么打算,我说我不知道。这话也没有说错。我好不容易才下定决心了结自己的生命,但我知道如果我真的那么做,那也绝对要显得像一个意外。我可不愿意让这两个孩子在刚刚开始自己的生活时背负着父亲自然所带来的负疚感;我也不愿意让那个女人有一种沉重的负疚感,因为她毕竟和我一起躺在床上共同分享过奶昔,两个人赤条条地躺在那里,欢笑着,听着组合音响传出的塑料洋子乐队的曲子。
等到她们彻底发泄完——按照卡曼的说法,等到她们完全彻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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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主| 发表于 2020-3-11 07:46:1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热线发贴有字数限制,每次只能发2万字,本想将原小说分几个贴子发出来,但第二部分发贴时,显示有不良内容,发不了。

抱歉。大家可以自己到省图书馆查阅。现在动车到武汉很方便。
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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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20-4-4 23:08:34 来自江汉热线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湖北
 
电视剧《福贵》这根据巜活着》改编的吧,的确不错,原著倒没看过,确实很不错的分享。只不过俗事纷扰心不能静,已经找不到沉下心去看一本长篇小说的闲情了
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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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主| 发表于 2020-4-18 16:31:5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一夕春风过 发表于 2020-4-4 23:08
电视剧《福贵》这根据巜活着》改编的吧,的确不错,原著倒没看过,确实很不错的分享。只不过俗事纷扰心不能 ...

是的。电视剧《福贵》这根据巜活着》改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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