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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消费市场预付卡消费模式逐渐兴起,随着预付卡发行量的增多,相应纠纷也随之增加。近日,仙桃法院便受理了十二起因预付消费引发的合同纠纷。
案情回顾:
2020年12月,美容美发A店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该店已关闭,会员需前往美容美发B店使用会员卡”。刘女士等12名会员看到公告后前往A店,发现门店关闭并张贴了“门店转让”字样。随后,刘女士等人前往B店,却被告知其手中持有的会员卡需按照1∶1的比例对余额进行充值,才可以在该店进行消费。刘女士等12人多次联系A店老板未果,为了维护自身权益,遂起诉至仙桃法院,要求A店退还其储值余额。
仙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女士等12名消费者支付费用后,与A店形成服务合同关系,该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A店关店停业已无法继续履行服务合同,应当返还刘女士等12名会员因不能提供服务所对应的预付费用,遂依法支持刘女士等12人要求退还会员卡余额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预付性是单用途预付消费卡最显著的特征,消费者基于对商家的信任,在商家处预存一定款项,在之后持续的一段时间内分次享受商品或服务,从而抵扣卡内金额,合同的履行具有滞后性。消费者在交付款项后处于弱势地位,其能否完整享受商品或服务,很大程度取决于商家的经营状况和诚信程度,一旦经营者出现经营不善、服务质量下降等情形,消费者权益极易受到损害,风险呈现出单向性特点。
因此,消费者在办卡之前,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要仔细了解商家的经营规模、市场口碑和社会信誉,避免承担因商家经营不善而转手、倒闭的风险。同时,建议消费者按自己实际需求购买预付消费卡,不要受优惠价格吸引而盲目办卡;办卡时应尽量避免选择预付金额过高、时间过长的服务项目;办卡后,应按约定方式在约定期限内及时消费,若发现商家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勇于用法律武器维权。
来源: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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