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局、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21〕12号)文件精神,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由原来“4类重点对象”现调整为“农村低收入群体”。经市政府领导同意,自6月9日起予以实施。
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
对象认定»»»
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扶贫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的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扶贫部门认定的农村易返贫致贫困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
其唯一住房经鉴定或评定住房确属C级或D级或无房的,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经大数据比对,负面清单属实且违反政策的,不得纳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范围。
审批程序»»»
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按照“户申请、组评议、村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市批准”的程序,逐级审批,阳光操作,透明化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严格落实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工作,镇、村公示结果拍照后在农户纸质档案中留存。
改造方式»»»
坚持以农户自建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方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的主要方式。
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建设方式,对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农户可采用统建方式。
鼓励村集体采取统建农村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解决自筹资金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特殊困难农户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引导农户参考《仙桃市农村住宅建设户型推广图集》,加强建筑风貌管控,提升农房建设水平。
补助标准»»»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以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力度推进插花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我市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分为如下两类:
一类:农村易返贫致贫困户D级危房新建补助30000元/户;D户危房维修、C级危房新建或维修补助17500元/户。
二类: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其他脱贫户危房新建或维修补助17500元/户。
面积标准»»»
原则上C级危房实施维修加固改造,D级危房拆除重建的建设面积按人均建筑面积25平方米的标准(1-2人户可达到40-60平方米),结合本区域农民建房规划管控规定,附属设施不计入建设面积。乡镇要结合本地农村建房规划管控规定,引导农民量力而为,避免超面积建设造成自筹资金过重,对超过本地面积控制标准的不得发放补助资金。确保农户“建得起、住得下、不浪费、又安全”,严禁出现超大面积、豪华装修,防止贫困户因建房攀比增加经济负担。
来源:仙桃电视台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