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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住建局设计科组织市博物馆、市勘测设计院和建筑企业等单位相关专家,实地踏勘了郑场镇渔泛古街四组55号“曾小香老屋”等17处建筑物,初步确定这些建筑物符合历史建筑认定标准,市住建局设计科将向省相关单位推荐这17处建筑物为仙桃市历史建筑。
根据省住建厅、省文旅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市住建局联合市文旅局历时3个月对我市历史建筑潜在对象进行了普查,听取了产权人和当地政府相关负责人的介绍,并进行了认真审议。“曾小香老屋”等17处的建筑物建筑年代久远,历史脉络清晰,建筑保存情况相对较好。建筑材料、结构形式、施工工艺、建筑质量能够反映当时的建筑工程技术和科技水平,在乡村地域内具有标志性和代表性,具有群体心理认同感,在建筑演变史上具有代表性,符合《湖北省历史建筑确定标准》。经专家组评议,一致建议将“曾小香老屋”等17处的建筑物向省相关单位推荐为仙桃市历史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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