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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接续政策措施,现对公积金个人委托贷款政策进行调整。
一、提高贷款额度
原政策:购买首套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户籍地、缴存地、购房地均为本市);购二套房或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以及二手房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现政策:购买首套房、二套房或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以及二手房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异地缴存职工申请贷款按原政策执行。
二、降低首付款比例
原政策:不高于按照房屋类型及房屋总价确定的最高贷款比例,按照不超过房屋购、建及大修自住住房金额的70%发放公积金贷款。
现政策:购买首套房和改善性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均为20%。
三、执行时间
截止2023年6月30日止。
仙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20日
来源:仙桃市住房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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