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仙桃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民警介绍,在对网吧巡查时查处一起互联网上网场所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案件。 网安民警对仙桃市干河街道一家网吧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网吧利用“双系统”镜像切换的方式,刻意避开互联网信息安全审计管理,未按规定落实上网人员实名制登记。民警通过查看网吧工作人员的记账收费单,发现共有30余名上网人员未落实实名登记。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目前,警方已依法对该网吧作出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凡进入网吧、电竞酒店等上网场所的消费者,均须经实名制认证后方可上机。落实网吧、电竞酒店等上网服务场所实名制登记,一是能够有效遏制青少年沉迷网络,维护青少年身心健康。二是强化网吧治安管理,助力公安机关侦查办案。三是对网络犯罪有预防功能。希望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营造健康的上网环境。同时,广大网民也应主动配合和监督落实上网实名制,一旦发现未按规定落实网吧实名制登记,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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