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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仙桃] 定了!政协仙桃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12月25日至12月28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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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25 17:2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12月24日,市政协主席印家利主持召开市政协十届五次常委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熙垚到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市政协副主席魏家军、黄文兵、代兆敏、叶芳及秘书长周涛参加会议。

会议协商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协商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仙桃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仙桃市第十届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届一次全会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仙桃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有关文件,协商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仙桃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人事任免事项,并协商决定2022年度政协工作表彰事宜。

会议决定,政协仙桃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12月25日至12月28日召开。印家利强调,要遵守会议纪律。市政协十届二次全体会议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广大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共商发展大计的一件盛事。全体政协委员,特别是常委,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严格遵守会议纪律,要服从大会的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统一调度,确保会议开得隆重、有序、热烈、高效。要展现议政水平。大会发言和联组讨论发言,是政协协商最高平台,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常委和委员要积极为建言提出修改意见,使建言具有更高的质量、更强的说服力,从而体现政协组织的聚众智、集大成的特点。要通过大家添砖加瓦,实现政协建言的共同缔造,为大会增添精彩,打造亮点。要保持委员形象。委员在大会期间,要把风清气正、团结严肃、廉洁自律、求真务实的政协会风向社会广为传递,常委们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严格遵守会议期间的各项纪律,塑造政协委员良好整体形象。






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仙桃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2月24日政协仙桃市

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常委会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仙桃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仙桃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5日至28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仙桃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仙桃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仙桃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仙桃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仙桃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仙桃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十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仙桃市第十届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关于增补王敏等十一名同志为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仙桃市第十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22年12月24日政协仙桃市

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仙桃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协商,决定:

增补王敏(女)、卢华伟、刘明静(女)、刘雅萍(女)、何苗(女)、张娟(女)、陈胜、邵俊波、胡少华、黄丹(女)、蔡登峰等十一名同志为政协仙桃市第十届委员会委员。





关于王志勇等十一名同志不再担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仙桃市第十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22年12月24日政协仙桃市
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王志勇等十一名同志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按照《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仙桃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协商,决定:

王志勇、王海桥、刘芙蓉(女)、吴振波、张雪峰、郑伟权、胡维(女)、徐敏、黄伟、龚时俊、彭国祥等十一名同志不再担任政协仙桃市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来源:仙桃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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