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搜索
查看: 10772|回复: 9

[关注仙桃] 追缴10万!仙桃破获系列砸车窗盗窃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12-28 17:03: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一根烟未抽,一分钱未花,男子邹某明知要被警方抓获,面对从天而降的抓捕民警,没有任何反抗,如实交代了自己砸车窗盗窃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12月27日,仙桃市公安局沙嘴派出所民警介绍,警方现场起获被盗现金6万余元,以及名贵烟酒、手提包、衣物等物品若干。
170217xx0tx7snx7580xnv.jpeg
12月21日凌晨3时许,仙桃市民占先生突然接到朋友电话,告知他的车窗没有关好。占先生心里一惊,连忙前往查看,发现自己停放在停车场的越野车左后玻璃被砸,车内烟酒和6万余元现金被盗。
受害人车辆被损、车内财物被盗,焦急和气愤的心情让办案民警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办案民警暗下决心,一定要以最快的速度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尽可能挽回受害人经济损失,避免更多群众遭受损害。
仙桃公安“情指行”一体化合成作战中心对案发现场进行细致勘查,对沿途公共视频进行综合研判,锁定一名戴着帽子、口罩、穿着一件反光马夹的可疑男子。通过进一步视频追查,民警确认嫌疑男子骑一辆电动车,遂以车找人,确定30岁左右的男子邹某有重大嫌疑。然而,嫌疑人邹某行踪不定,有家不回,抓捕工作遇到困难。
民警梳理关联线索,初步掌握嫌疑人邹某在城区宏达路出没的大致范围和时间,并采取跟踪与蹲守实施抓捕。
12月24日上午,沙嘴派出所民警在宏达路一出租屋一楼大厅,发现嫌疑人邹某作案时骑行的电动车。民警迅速上楼,将熟睡在床上邹某擒获。
170217gzwhwze5lwtlinnb.jpeg
面对抓捕民警,嫌疑人邹某顿时吓得哆嗦起来。民警在嫌疑人邹某住处查获破窗器、手电筒等作案工具,以及砸车窗盗窃的现金60500元和香烟10条、白酒4件、手提包3个等,赃款赃物总价值10万余元。
经查,今年33岁的嫌疑人邹某,于今年11月专门在娱乐场所、中高档小区露天停车场寻找目标车辆,一旦发现车内有包包、烟酒之类的,就用破窗器砸开车窗实施盗窃。
目前,嫌疑人邹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办案民警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切莫把车辆当成“保险柜”,在车内存放现金、烟酒、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此外,一旦发现被盗要及时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协助警方调查。


来源:平安仙桃

发表于 2022-12-28 19:09:09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这下有“判”头了。十万属于数额巨大,有期徒刑三至十年!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5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2-28 19:58:40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哎!掉的大了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2-28 21:45:0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这样的犯罪分子应该重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2-29 04:56:09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严打严判。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2-29 10:55:2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有前人,整捆的现金和整条的香烟。
实收实送。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2-29 11:03:1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车上带这么多,过年打点不少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2-30 12:17:21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根据电动车就可以抓到人?那我们被盗的电动车为什么找不到呢?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2-30 15:19:08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我的车窗大白天也被砸过,报警之后,就没下文了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2-31 20:28:04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格力美的售后 发表于 2022-12-30 15:19
我的车窗大白天也被砸过,报警之后,就没下文了

人家的是越野车嘛,现金6万。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论坛说明: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自主发表并上传,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客服电话:0728-3319567

小黑屋|Archiver| ( 鄂ICP备12003601号-5 ) 鄂公网安备42900402000130

Powered by 湖北新领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冯兵律师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