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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4 1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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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仙桃市城区房屋搬迁安置补偿实施办法
为做好城区老旧房屋搬迁安置补偿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房屋搬迁安置补偿范围
我市城区范围内房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列入搬迁安置补偿范围:
(一)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自建房;
(二)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的危险房屋;
(三)拥有合法权属且无任何建筑的建设用地或宅基地。
二、房屋搬迁安置补偿程序
(一)本着业主自愿的原则,由房屋业主向辖区街道提出搬迁安置申请,各街道每季度第一个月报送上一季度需搬迁补偿户数及前期资料(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户口簿、申请表等)至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由住房保障部门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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