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搜索
查看: 16968|回复: 45

[关注仙桃] 后果严重!仙桃公布九起断缴医保案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9-19 19:54: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在2022至2023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间,由于居民个人或部分工作人员的失职失误、缓缴漏缴,造成了较大负面影响。市医疗保障局服务中心整理列举部分案例,以期引以为戒。


市医疗保障局温馨提醒,请您及时参保2024年度居民医保,为自己和家人的平安健康增添一份保障。

案例一

西流河镇某村13岁学生某某,该村干部给其父亲打了5次电话,动员为其缴纳2022年居民医保费但未缴。该学生于2022年5月3日不慎溺水,救治期间共发生医疗费用30余万元,所有费用均由家庭负担,且该学生最终不治身亡,令人痛心。

案例二

西流河镇某村2组村民某某,过去一直缴纳居民医保费,这些年从未住过院。2022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自认为身体还可以就没有缴。2022年5月中旬,该村民因肠道良性肿瘤在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近6万元医疗费均由家庭负担,后悔不已。

案例三

张沟镇某村6组村民某某,46岁,以为正值壮年,身体健康不会生病,该村干部上门让其缴纳居民医保费但不肯缴。2022年其检查患有肝癌住院,所有医疗费用不能报销,于2022年9月不治离世,给家人留下一大笔负债。

案例四

剅河镇某居委会某某,前些年一直缴居民医保费,自己没住过院,觉得年年缴又用不上、划不来。而其妻子身体健康状况不太好,就只给妻子缴纳了2022年居民医保费,没给自己缴费。2022年7月他突然中风,到市第一人民医住院治疗,近4万元治疗费均由自己家庭负担,后悔当初不该节省320元的居民医保费。

案例五

沙湖原种场某分场某某(女),61岁,近几年间断性地缴居民医保费,但一直没住过院,心存侥幸地没有缴2022年居民医保费。2022年6月其因心脏病住院,施行心脏置换瓣膜手术,花了近14万元医疗费,全部由自己家庭承担,悔不当初。

案例六

2022年11月15日,三伏潭镇某村李某将2023年居民医保费交给村干部代缴。村干部因工作疏忽,没有在集中缴费期为其缴纳,而是在延长缴费期2023年2月23日为其代缴了居民医保费350元。李某于2023年2月21日至3月8日在武汉协和医院住院,按照延长缴费期的医保政策,只能在次月享受医保待遇,可报销3月1日至8日的医疗费用,其2月21日至28日的医疗费用8398.23元应由个人负担。按照医保报销标准核算,其2月21日至28日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应支付3320.01元;合并其2023年年度内合规自付费用,大病保险基金应支付762.85元。因迟缴居民医保费给李某造成的损失计4082.86元,已全部由该村干部承担。

案例七

2022年12月14日,张沟镇某村翁某将一家三口2023年居民医保费1050元交给村干部缪某,缪某当场开具了收款收据。缪某身为村党支部书记,由于工作繁忙而忘记在税务系统上为其代缴。2023年5月25日,翁某在张沟镇中心卫生院就医时发现医疗费用无法报销,且查实翁某一家三口均无2023年居民医保缴费记录。鉴于缪某工作失职失误,张沟镇纪委决定给予缪某批评教育处理。

案例八

沔城镇某村会计马某在代收代缴工作中,将本村村民张某一、张某二、沈某等3人姓名、身份证号、医保缴费金额等信息,在手机上输入到“楚税通”APP后,未认真核对确认缴费成功,造成3人居民医保费缴纳失败。2023年5月22日,张某一在沔城镇卫生院就医后办理报销手续,发现医保信息系统显示其未缴纳2023年居民医保费,导致其不能报销医疗费。后经进一步核实,张某二和沈某也无2023年居民医保缴费记录。由于马某工作作风不实,造成工作失误,沔城镇纪委决定给予马某诫勉谈话处理。

案例九

陈场镇某村党支部书记陈某代收本村村民齐某2023年居民医保费后,没有及时登记,集中代缴时以上年户口登记册逐个缴费,但齐某是外地户口,不在户口登记册上以致漏缴。2023年4月4日,齐某在城区某医院住院报销时显示异常。对于陈某工作不仔细、不严谨造成工作失误,陈场镇纪委决定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给予陈某批评教育和约谈处理。

195315hbj1w1qgpoi1gjgx.jpeg

市医疗保障局提醒,参保人在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时,应先查询核实是续保还是新增,若是续保则直接缴费,若是新增则将身份证号等信息输入新增登记。

新增参保登记输入带“X”的身份证号时,不要输入为小写“x”,否则会在医保信息系统中生成新的户头,后期需要进行户头合并处理和工程师后台维护,产生不必要的后期处理工作量。

将已在市外或市内其他地方的参保缴费人员“强拉”至本地参保,造成大量信访件以及省内其他地市医保部门和市内镇办之间的误解。就此,市医疗保障局也提醒办理登记的工作人员,非经参保本人申请,不得以人员参保流动为名“强拉”至本地。


来源:红辣椒传媒

发表于 2023-9-19 20:28:14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城乡医保自愿缴纳,非强制性保险!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9-19 21:08:21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2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9-19 21:26:22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发文的目的是什么?事实证明断缴的越来越多了,完不成任务了呗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支持 9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9-19 21:43:47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10元涨到380,估计明年400开外了。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6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9-19 22:46:16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9-19 22:56:39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广告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9-19 23:17:15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今年打死也不交了…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9-20 01:45:31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这个医保一年一涨,对于人口多的家庭确实是一笔负担了。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9-20 06:39:26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清风v伴我 发表于 2023-9-19 21:43
10元涨到380,估计明年400开外了。

自信点,把估计去掉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9-20 06:44:53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不是不缴,而是缴不起,年年都涨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9-20 07:21:57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嘿推,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9-20 08:01:27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关键是报不了几个钱,医疗成本相比以前贵了多少倍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9-20 09:09:59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以前没有医保看病也没有这么贵,自从有了医保,医疗费用几何倍增长。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9-20 09:23:06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自学中医后,治愈了母亲的高血压

(什么医保,什么慢性病,需要终身吃药,都是骗人的)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9-20 09:57:59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9-20 10:34:39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北京
 
医保,民生问题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9-20 11:16:06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知道为什么断缴吗?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论坛说明: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自主发表并上传,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客服电话:0728-3319567

小黑屋|Archiver| ( 鄂ICP备12003601号-5 ) 鄂公网安备42900402000130

Powered by 湖北新领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冯兵律师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