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搜索
查看: 8049|回复: 7

[关注仙桃] 仙桃19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国庆中秋期间免费对外开放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9-27 20: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中秋、国庆期间

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临时免费对外开放


中秋、国庆节来临,人们纷纷从外地返回故乡,与家人团聚,欢度佳节,城区道路交通流量成倍增加,人们行车难和停车难的问题更加突出。为有效提升城区停车泊位使用率,缓解节日期间城区道路交通压力,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现将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免费对外开放。



临时停车场


01


开放时间

2023年9月29日至10月6日,全天开放。

02


开放地点:

1.仙桃市公安局: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42号

2.仙桃市财政局: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32号

3.仙桃市城投公司仙桃市仙桃大道农商银行总行西区宿舍1栋中百仓储往西200米

4.仙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9号

5.仙桃市教育局: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

6.仙桃市科学技术局: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12号

7.仙桃市农村商业银行:仙桃市仙桃大道2A号

8.仙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仙桃市仙桃大道西段9号

9.仙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20号

10.仙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52号

11.仙桃市社会保险局: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39号

12.仙桃市水利和湖泊局: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25号

13.仙桃市委党校:仙桃市黄金大道大道10号

14.仙桃市应急管理局:仙桃市黄金大道中段9号

15.仙桃市农业农村局:仙桃市黄金大道8号

16.仙桃市总工会:仙桃市黄金大道西端

17.仙桃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仙桃市汉江路88号

18.仙桃市移动公司:仙桃市汉江路139号

19.杜湖办事处清水湾还建房小区:仙桃市新城大道西段2号


03


停车须知:


1.各位车主必须自觉遵守停车场规定,听从保安人员劝导,做到文明停车,有序停放,不得堵塞行车通道。
2.对不服从管理、影响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的,单位有权拒绝其入内停车。
3.车辆停放过程中损坏停车场设施及单位其他设施的,车主须照价赔偿。
4.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位)实行免费开放,属于公益性停车场地,仅提供场地免费使用,不负责财物保管,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遗失、车辆刮擦损毁等所致法律责任。
5.如遇其他特殊情况需临时取消停车场(位)对外开放的,单位告知后,市民应积极配合。




来源:仙桃交警

发表于 2023-9-27 20:51:3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本来就是公共资源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9-27 22:53:46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别人平时肯定优先自己单位的啊,这有什么问题?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9-28 08:04:13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可以推及到双休日。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9-28 10:44:36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停车须知最后第5条,基本可以把上面的全部否定,没有任何意义。别人找个理由,就可以不让你停,你还需要配合,说到底还是一句话,就是说说而已,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4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9-28 11:32:5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金哥铁马 发表于 2023-9-28 08:04
可以推及到双休日。

本来随时就阔以停车,只是上班期间,单位职工优先而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0-2 16:52:21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室外体育设施也应该开放。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0-3 11:40:0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本帖最后由 zcpqdd 于 2023-10-3 12:14 编辑

都是噱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论坛说明: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自主发表并上传,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客服电话:0728-3319567

小黑屋|Archiver| ( 鄂ICP备12003601号-5 ) 鄂公网安备42900402000130

Powered by 湖北新领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冯兵律师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