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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科技厅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湖北省体育局 联合研究制定了 《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 校外教育培训项目目录清单》 目录清单里的81个项目 可直接认定为非学科类培训项目
10月15日起,教育部发布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将施行。《办法》共6章44条,对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处罚程序和执行、执法监督等作出规定。《办法》指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有偿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校外培训的;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等,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退还所收费用,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特别提醒广大家长和学生,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更要选择具备资格资质的培训机构。为方便家长查询,教育部开通了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家长可通过平台“校外培训家长端”App,选择具备资格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注意缴费安全,防范“卷款跑路”等资金风险,通过平台完成培训缴费,切勿通过转账或现金等方式将培训费用支付给除预收费资金监管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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