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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 电子支付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 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如果因为粗心或者匆忙导致操作失误, 在转账时不慎转入他人账户 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呢? 近日,仙桃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因转错账而引起的不当得利纠纷。 2023年1月,仙桃某无纺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纺布公司)在向甲包装公司支付货款时,因操作失误,不慎将3.45万元货款转入与甲包装公司名称仅一字之差的乙包装公司账户中。因乙包装公司此前与无纺布公司有过业务往来,无纺布公司手机银行自动保存了乙包装公司的银行账户信息,无纺布公司工作人员在转账时,没有认真核查,才导致3.45万元货款错误转入了乙包装公司。事后,无纺布公司与乙包装公司多次沟通未果,遂将乙包装公司诉至仙桃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乙包装公司返还3.45万元货款。
仙桃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本案中,无纺布公司因操作失误将本应转给甲包装公司的3.45万元货款转至乙包装公司账户中,乙包装公司取得该款项没有法律依据,构成不当得利,乙包装公司亦未向法院举证证明其取得该款项有法律或合同依据。仙桃法院依法判决乙包装公司向无纺布公司返还3.45万元货款。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失的情形。不当得利一般应满足四个要件:1.一方取得利益;2.他人受损失,包括两种形态,一是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二是应得财产利益的丧失;3.得利与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4.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依据。
生活中,移动支付、手机银行转账汇款虽然方便快捷,但是在转账汇款前,一定要认真核实收款方的姓名与账户,以免将款项错误转入他人账户。若不慎发生转账错误的情况,可以先与对方沟通协商,若对方拒绝返还,可以与银行、微信、支付宝等平台联系,寻求工作人员帮助。若以上措施都无法挽回损失,则要注意保存好相关转账记录,通过寻求司法救济,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依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来源: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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