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搜索
查看: 14713|回复: 14

[关注仙桃] 仙桃家长注意!事关中小学教育收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3-2 10: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近日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下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
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
主要内容如下


通知要求

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应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

自愿、非营利原则

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

提供服务并收费

严禁只收费不服务

或多收费少服务

严禁以下行为


1. 将国家已明令禁止的或明确规定由财政保障的项目以及学费、住宿费已包含的项目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2. 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图书馆查询、午休管理服务、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3. 将正常教学计划内的理论和实践课程内容转为有偿培训,收取或委托、联合有关社会(培训)机构向在校学生收取实习费、实训费、耗材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军训费等费用。


4.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开展国防教育活动,向学生或变相向学生收取费用。


5. 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6. 强制、捆绑或采用更改作息时间、限制学生出入等手段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服务或参加服务(如统一在校就餐、购置学生装、参加研学活动、提供收费的宿舍用品、学习用品、饮用净化水、洗浴用水、课间午点、营养奶、基本医疗保险等),且从中获取经济利益。


7. 以家委会或第三方名义规避学校收费主体责任,摊派收取上述费用。


8. 其他违规行为。



湖北省教育厅网站
公布了湖北省公办中小学教育
收费项目清单

学校类型

收费类型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范围
义务教育学校
学费免费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生
住宿费具体标准由市(州)、县发改部门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制定,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执行。具体收费标准按当地文件执行。公办城市义务教育学校住宿生

服务性收费

1.伙食费:根据自愿和非营利原则由学校据实收取。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生
2.课后服务费: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具体标准由市(州)发改部门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制定,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执行。具体收费标准按当地文件执行。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愿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的非寄宿制学生
代收费1.教科书费:免费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生
2.教辅材料费:实行“一科一辅”制度,按照“全省统一目录、市州推荐版本、市县监督管理、学生自愿选购”的原则进行管理,执行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核定的教辅材料价格;由学校据实代收,不得营利。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生
3.中考考试费:90元/生·次(含所有考试费)参加中考的学生
4.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省医保局会同财政、税务等部门制定标准执行。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生
普通
高中

学费(1)省级示范(重点)高中和市级示范(重点)高中:900元/生·学期;
(2)一般普通高中:630元/生·学期;
(3)取消评定等级后新成立的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比照同等办学条件高中学校确定标准。
(4)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公办普通高中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效期内的对应学费为每生每学期不超过6000元。
公办普通高中在校生
住宿费具体标准由市(州)、县发改部门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制定,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执行。具体收费标准按当地文件执行。公办普通高中住宿生

服务性收费

伙食费:根据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公办普通高中在校生
代收费1.教科书费:执行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核定的教科书价格;公办普通高中在校生
2.教辅材料费:实行“一科一辅”制度,按照“全省统一目录、市州推荐版本、市县监督管理、学生自愿选购”的原则进行管理,执行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核定的教辅材料价格;公办普通高中在校生
3.考试费:(1)高考考试费:必考、选考科目35元/生·科;报考音乐、美术、体育专业(含艺术及体育特长生考试)统考或联考:35元/生·科;专业考试:60元/生·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费25元/生·科;
(2)经省级教育部门批准开展的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考试费每生每科20元(仅限华中师大一附中自主招生考试)。
参加高考或自主招生考试的学生
4.高考体检费:收费标准按照不突破当地医院相对应项目医疗服务价格执行。参加高考的学生
5.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省医保局会同财政、税务等部门制定标准执行。公办普通高中在校生
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学费(1)一般专业学费标准2400元/生·学年,少数培养成本较高的专业,学费标准可在一般专业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30%,此类专业数量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专业总数的30%。文化艺术大类中设计类、表演类专业学费标准5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费标准4000元/生·学年;
(2)与艺术类本科高校办学资源共享的附属中专同类专业学费标准按照本校本科同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3)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公办中职类学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效期内的对应学费为每生每学期不超过6000元。
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在校生
住宿费具体标准由市(州)、县发改部门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制定,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执行。具体收费标准按当地文件执行。 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住宿生

服务性收费

收费项目必须是为方便在校学生基本学习和生活,提供由学生自愿选择的正常教学活动以外的服务,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具体参照我省高校收费管理规定执行。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在校生
代收费主要包括:教材费、学生居民医疗保险费、新生入学体检费、非计划免疫预防接种费、新(补)办第二代身份证等项目。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具体参照我省高校收费管理规定执行。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在校生


来源/湖北发布

发表于 2024-3-2 20:19:22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都是扯淡的,学校连订个牛奶都是班主任强制要求家长完成任务么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6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3-2 23:05:19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钱都准备好了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3-3 07:06:13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哦耶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3-3 09:37:04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自愿就是笑话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5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3-3 09:52:12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钱都交了还能说啥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3-3 19:44:27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读书的附加费一直都存在.交多少由不得自己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3-3 19:44:36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读书的附加费一直都存在.交多少由不得自己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3-3 20:24:25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上坟烧报纸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3-4 13:30:37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老师私自补习的费用什么时候能降下来就好了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3-4 18:59:41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呵呵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3-4 20:04:35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无痕的冰墩墩 发表于 2024-3-2 20:19
都是扯淡的,学校连订个牛奶都是班主任强制要求家长完成任务么

打12345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3-4 21:59:57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你可以不买校服,但是不穿校服不等进学校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3-5 10:04:20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大家在家委会的组织和安排一下都自愿参加活动。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3-5 10:16:33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论坛说明: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自主发表并上传,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客服电话:0728-3319567

小黑屋|Archiver| ( 鄂ICP备12003601号-5 ) 鄂公网安备42900402000130

Powered by 湖北新领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冯兵律师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