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时间
- 2021-8-13
- 最后登录
- 1970-1-1
- 在线时间
- 小时
|
为加强2024“风和日丽”仙桃马拉松赛事举办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管控,切实维护活动空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大型群众性活动管理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仙桃市公安局决定,自2024年3月17日4时起至2024年3月17日14时,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在禁飞空域进行飞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管制区域:新城大道南湖路至钱沟南路、钱沟南路新城大道至沔州大道、沔州大道S214省道至新S321省道、彭场大道沔州大道至彭场镇千秋街、永安路沔州大道至新城大道道路及两侧200米范围,荣怀学校周边300米范围为管制空域。二、禁止飞行的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悬挂滑翔、动力悬挂滑翔、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热气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及其他空飘物。三、实施管控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加强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管理,严格落实管控规定。因特殊情况需利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的,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向仙桃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提出申请并备案后(联系人:陈警官13907229200),方可在指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飞行活动。四、对违反规定擅自进行飞行或未经批准飞入空中禁飞区域的,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仙桃市公安局 2024年3月15日
来源:平安仙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