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小哥,以后骑电动车一定要记得,头盔是“戴”在头上的,而不是“带”在身边做摆设的!”3月19日上午10点多钟,仙桃城区青青家园路口,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公安交警一大队副大队长郑传华谆谆叮嘱一位年轻男子,在他的劝导之下,年轻男子戴上了安全头盔,并表示以后会记得交警善意,佩戴好头盔再骑车出门。
随着全市“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的持续开展,在交警部门的整治、劝导和宣传下,很多市民都已经意识到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时主动佩戴好安全头盔,成为了一种良好习惯。
不过3月19日上午,笔者在随同民警执勤过程中,发现有些市民虽然“带”了安全头盔,但并没有“戴”上安全头盔。有的人把头盔放在了车筐里;有的人把头盔放在了后座上;还有的人虽然戴了头盔,但是佩戴却并不规范……头盔是在驾驶人遇到紧急情况时用来保护生命的,并不是在交警检查时用来应付交警的工具,如果只是把头盔“带”在身边,将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必须正确佩戴头盔才能保护自身安全。
遇到这种“带”头盔的市民,民警都会劝导、警告,让其正确佩戴头盔后再放行。短短半个多小时,先后有8名电动车驾驶人依照劝导戴上头盔。仙桃交警会加大对不戴头盔者教育管理,要求驾车人到队部观看警示视频、做测试卷的举措,让他律与自律相结合,更好地敦促市民养成良好、规范的交通出行习惯。
来源:仙桃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