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治理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滞留境外的14名在逃人员依法公开劝投。现通告如下: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滞留境外在逃人员应主动于2024年5月1日前入境回国,并在入境前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报备。未在通告名单中的非法滞留境外仙桃籍人员,要认清形势,尽早回国,争取宽大处理。
二、凡是在限定日期内主动回国投案自首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拒不回国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严惩。
三、滞留境外在逃人员的家属及重要关系人,应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及时联系在逃人员,积极做好劝投工作,敦促其尽快回国。
四、欢迎广大群众积极联系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或提供相关信息。举报电话:072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