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某食品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多次向刘某借款,总计达99.5万元,但某食品公司未在约定时间内偿还借款。刘某数次催讨无果,遂向仙桃法院提起诉讼。经仙桃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某食品公司承诺于2023年底开始,每月偿还5万元直至全部借款清偿完毕止。然而,调解书生效后,某食品公司闭门停业,负责人一走了之,无奈之下,刘某向仙桃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王晟多次联系某食品公司负责人,然而,负责人总以“我没有能力偿还”为由拒绝配合执行,拒不申报公司财产和经营情况,致使执行进展受阻。为此,执行干警多次摸排走访,终于确定了某食品公司所有的一批机器设备所在位置,并顺利采取查封措施。现拟启动评估拍卖手续,案件执行取得突破性进展。
“这车不是我的!钱也不是我的!”早上9时,刚开车出门的被执行人赵某与蹲守在门口的执行干警们“不期而遇”,赵某慌忙想调头而走,却被警车挡住了去路。其后,执行干警迅速上前控制了赵某,并对其出示搜查令,依法对其车辆进行搜查。此时的赵某,一改之前的避而不答,当场开始挣扎起来并不断否认。经查,赵某车内随身包里装有3.9万元现金。执行干警对赵某采取强制措施,同时对该车辆采取扣押措施。
在羁押室内,执行干警毛少军严厉训诫其拒不履行的行为,对其拒不申报所有车辆和资产的法律后果一一释明。此时,戴着“银手铐”的赵某开始焦急起来,不断解释自己行为的“情有可原”并当场承认错误。随后,赵某连忙向亲朋好友筹措资金,一次性履行全部案款10万元。在毛少军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申请执行人刘某当场申请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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