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嘉宾
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
医保科 副科长
孙悦琪
孙悦琪,女,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医保科副科长,中级职称、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湖北省儿童医保管理协会会员,仙桃市青年宣讲团讲师,仙桃市心理卫生协会会员、仙桃市预防医学会会员。2018年研究生毕业于昆明医科大学,同年7月进入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至今,曾获仙桃市2023年新时代年轻干部培训班“优秀学员”称号、多次被市一医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
想要享受医保报销待遇,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就要满足起付线,我们所说的医保起付线是指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简单来说就是,我们在看病住院时达到一定的费用才具有报销的资格,低于起付线以下的费用全部由患者自身承担,达到起付线标准以上部分则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报销。
那么很多听众朋友们可能会有疑惑,设置起付线的意义是什么?
医保报销设置起付线可以降低医保基金的负担、增强我们患者的的费用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让更多的参保人可以享受到医疗资源;
并不是,就我们仙桃市的医保政策而言,患者就诊的医疗机构级别不一样住院起付线标准也是有所区别的,仙桃城乡居民医保在本市一级、二级、三级、转市外医院住院的,参保居民为200元、500元、800元、1200元。年度内两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需特别注意的是恶性肿瘤、血友病、肾病透析年度内只设一次起付标准。康复期下转患者免除在接收医院的住院起付标准。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不设起付标准。
仙桃职工居民医保在本市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转市外医院住院的,分别为100元、400元、500元、800元。年度内两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恶性肿瘤、血友病、肾病透析年度内只设一次起付标准。康复期下转患者免除在接收医院的住院起付标准。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不设起付标准。
年轻人身体好,医保个人账户里攒了不少钱,能不能给家人用?怎么用?如何办理“家庭共济”?就在5月8日,国家医保局对我们参保人关心关注的这些问题集中进行了解答。
主持人,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为进一步宣传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方便广大参保群众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我们仙桃市医保局也专门制作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绑定操作流程》短视频,教大家如何绑定共济账户。我们可以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鄂医保”支付宝小程序来办理,具体操作流程听众朋友们可以关注“仙桃医保”公众号,里面可以很直观的教大家操作。对于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到线下医保大厅进行办理。
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我们还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很多人会把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和医保亲情账户搞混,认为绑定了亲情账户就能使用家人医保个人账户内的钱了。不是这样的,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事情。开通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家人就可以使用自己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用于支付看病买药时个人自付的费用。亲情账户,是绑定在您的医保账户上的家庭成员子账户,添加亲情账户后,您可以使用家庭成员的医保电子凭证相关权益,比如帮他挂号、买药、结算等,并且还可以查询家庭成员的年度医疗费用。
所以说,亲情账户≠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在绑定亲情账户的过程中并没有进行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授权,所以并不能实现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来源/仙桃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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