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搜索
查看: 5341|回复: 7

[网友爆料] 发钱了!下月起,连发4个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5-17 10: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随着温度越来越高
这笔钱也马上要到账了!
连发4个月的那种!


102208firy5kr151so2r2o.jpeg

另外,还有这些问题
↓↓↓
什么是高温津贴?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哪些人可以领高温津贴?

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注意,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此外,如果最高气温超过了40℃应该停止室外露天工作,并且不能扣减工资。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在温度超过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高温津贴是国家规定的津补贴项目,不是单位福利。高温津贴的性质属于工资。支付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如果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津贴上违规,有关部门会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改正。

高温津贴如何发?

1.用人单位选择按月发放高温津贴的

高温津贴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高温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各个城市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为准)。

2.用人单位选择按照劳动者实际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计发高温津贴的

全年当中凡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按照每人每天不低于20元的标准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其中,非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每人每小时不低于3元的标准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3.用人单位应通过内部民主决策程序,自主选择高温津贴计发方式并确定具体标准

其中,企业可以通过与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将高温津贴制度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等民主程序确定高温津贴计发方式和具体标准。

单位不发高温津贴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津贴上违规,劳动者可以向工会寻求帮助,工会组织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改正。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社保、安监等部门举报,由相关部门采取责令用人单位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发高温津贴后能降低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并不包含高温津贴,因此,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因高温停止作业,扣工资?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转发扩散!告诉更多人~



来源/湖北发布、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发表于 2024-5-17 10:42:23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鼓掌鼓掌鼓掌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5-17 11:11:59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好的。夏天有西瓜吃了。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5-17 12:36:41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看几个环卫工人能领到?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5-17 16:52:36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高温作业人员辛苦了。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5-17 19:44:03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厨师,食品厂搅拌机操作人员应当全部都有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5-18 20:18:25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仙桃工业园区的企业有几个发高温补贴的?算了吧说起来没意思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5-18 22:01:49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这钱由谁来出,坐在空调房的拿高温补贴,在外面太阳下暴晒的反而没有高温补贴!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论坛说明: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自主发表并上传,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客服电话:0728-3319567

小黑屋|Archiver| ( 鄂ICP备12003601号-5 ) 鄂公网安备42900402000130

Powered by 湖北新领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冯兵律师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