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时间
- 2011-4-10
- 最后登录
- 1970-1-1
- 在线时间
- 小时
|
发表于 2024-5-23 08:37:1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个人看法:
1、首先,任何人在商场、银行、车站等区域,该单位都有对此区域内的受害人进行身体保护的义务。在突发事件的时候就必须:原因事件的了解——查看顾客伤情——是否确定去医院——若有保险的话就要立即通知保险公司...............这种体系必须要建立。(当然,也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来判断,以及第三方(保险、110的检查后,再让受害者与商场来协商 是否赔付?赔付多少?)
2、按楼主发的这种信息,当时摔倒时,你要确定是:个人行为(身体不适、跑来跑去、拧货重量超出等、还是因商场的问题(如地板不平、地面有水油渍、现场是否有提示等等)。然后就要当时拍照留证(最后是与家人、110联系)——让商场给予说明(视频确定)——医院出伤情证明——赔付。这种流程如果一旦“过期”,就会有点麻烦。商场若一拖再拖,那就只能走投诉流程:即报110。因为你没有权去取监控视频,只能让110来帮你取证——医院出证明——协商赔付。3、若身体没有太碍,只是轻微的,那就没有必要把问题放大,那就看超市的态度了,搞个公关人员来找受害人进行口头或礼物上的慰问,也就算了。
以上,个人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