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重点检查内容:
一、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二、未落实防火分隔、未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未实行车辆分组停放等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架空层,仍作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使用。
三、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违规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
四、自建房、“三合一”、沿街门店、夜间经营使用场所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五、电动自行车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
请各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居民群众根据检查内容自查自改违法违规行为,被检查的要积极配合整改,相关部门将耐心劝导群众主动搬离违规停放在楼内的电动自行车,对拒不履行电动自行车管理责任的有关企业单位,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屡劝不改、屡改屡犯的有关个人,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对非法改装问题,相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倒查改装企业和个人,也要倒查提供改装部件的第三方。
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汉江支队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