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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共享,内容竟不审。收益平分,责任却自担。5月23日,仙桃市公安局网安支队通报,一名女子花费99元找了一份网络兼职,结果因传播网络谣言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教训十分深刻。今年5月7日,该女子在某网络平台用自己的账号发布了一条图文信息,称“广州某商场内,一男子跳楼砸坏商铺。”此信息发布后,浏览量过万,评论10条。经当地警方证实,该文章系谣言信息。 “有网民评论提示你发的这条信息是谣言,你是怎么想的?”5月22日,面对民警询问,该女子表示确实“有一点担心!”所以,她专门发消息问“上家”,“要不要删除或者重新编辑。”她听信对方“没有影响”的说辞,直至被警方依法传唤,才认识到法律后果。 据了解,该女子于今年4月通过网络寻找兼职时,与“上家”取得联系,商定了兼职工作的主要任务、利益分成等形式。该女子向对方缴费99元,并用个人真实信息在某网络平台注册账号后,将账号及密码与“上家”共享。对方用女子网络平台账号编辑大量草稿信息,再由该女子在此网络平台自主发布,产生的收益双方按50%分成。“我从来不看发布的是什么内容,对方编在草稿箱了,我在空闲的时候就在手机上发布。”该女子反映,收益来源是网络平台根据发布信息的浏览量、点赞量等奖励给账号的。“我一个多月发布了126条,总共收益9块多钱,还分了一半给对方。”收益与对方平分,法律责任为何自己来扛?因为账号注册人和信息发布者都是自己。目前,该女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行政处罚,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仙桃网警提示,将个人账号及密码交由他人,在不审核内容的情况下随意发布文图信息,是对自己极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不仅面临造谣传谣的法律风险,还可能涉及网络欺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电信网络诈骗、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民保持清醒头脑,正确使用网络工具,规范网络行为,依法文明上网,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环境。
来源/平安仙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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