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培养军士招生录取工作,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实施,执行提前批录取政策。
招收院校通过印发简章、发布信息、开展咨询等形式,向考生及家长、教师宣传报考的条件、程序、专业、数量、培养目标、待遇、未来工作方向等相关信息;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征兵办)积极配合招生考试机构开展宣传;各级招考办和中学教育引导广大考生树立献身国防的远大志向,积极鼓励考生报考定向培养军士。
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均填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填写相应高校“定向培养军士生”专业组,可填报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参加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的考生名单,由省征兵办会同省招办根据考生志愿、选考科目要求、文化成绩确定。参检信息由省招办依托“湖北省教育厅网站‘高校招生’专栏”“湖北省高考招生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适时发布,市、县招生办负责抄告同级征兵办并通知考生本人。
◆体格检查:由市、县两级征兵办于体检前3-5天通知参检考生,并告知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体检按照义务兵征集标准执行。男考生体检由生源地市级征兵办集中组织实施,女考生体检由武汉市征兵办集中组织实施。体格检查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今年在我省招生的定向培养高校,体检合格结论具体分为“陆勤合格”“水面舰艇合格”“陆战合格”3类。体检结论由承检地市级征兵办汇总整理,及时抄告生源地市级征兵办并通知考生,并向体检不合格者说明不合格原因。考生参检时携带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政治考核:时间为7月13日至20日,由考生户籍地县级征兵办通知考生本人并组织实施,政治考核表统一采用《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政治考核名单由生源地市级征兵办根据体检合格名单下达,户籍地与生源地不属同一地市的,由生源地市级征兵办函告户籍地市级征兵办办理,政治考核表由生源地市级征兵办汇总整理,结论及时通知考生,并向政考不合格者说明不合格原因。
◆结论公示:省招办将在“湖北省教育厅网站‘高校招生’专栏”和“湖北省高考招生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公示合格考生名单。
定向培养军士招生录取批次安排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实行平行志愿,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取,执行高职高专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招办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志愿顺序、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以及体检政考合格情况,按照线上生源数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给高校,由高校负责录取。
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将录取名单抄送省征兵办和招生高校,招生高校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的纸质档案由各县(市、区)招生办密封盖章,考生自行带到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