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官、徐警官,谢谢您们让我看到希望,您们辛苦了!”
近日,仙桃法院执行法官李旺、司法警察徐海奔赴千里,倾心调解,顺利办结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杨某送来锦旗,为这趟“千里之行”画上圆满句号。
2011年,杨某与江某因生意往来结识,后江某以在云南做生意为由,邀请杨某投资并许以回报。参与投资后,因经营不善江某无法兑现收益,杨某遂要求退股结算。后双方签订协议,江某同意杨某退股并返还其投资款38万元。然而,退还18万元后,江某却拒不支付剩余款项。
无奈之下,杨某向仙桃法院提起诉讼。仙桃法院依法判令江某向杨某返还剩余款项20万元。判决生效后,江某仍拒不履行,遂杨某向仙桃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2021年4月,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江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责令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后江某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愿意履行。经执行干警主持,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江某先行偿还5万元,剩余款项分3期给付,后申请执行人杨某撤回了执行申请。
然而没想到的是,江某在给付10万元后便“失踪”了,杨某多次联系催讨无果后,再次向仙桃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明明在执行和解时态度诚恳,怎么突然变了卦?当执行干警再一次查控被执行人江某财产情况时发现了端倪。
原来,江某将其名下宝马牌车辆于不久前变卖,后“携款逃跑”了。经执行局专业法官会议讨论认为,江某在负有执行义务期间变卖其名下财产,且所得价款未用于偿还本案款项,其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随后,仙桃法院“拒执罪”办理团队引导杨某提起刑事自诉。
2024年5月,江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拒执罪”办理团队四级高级法官李旺随即向公安机关申请发布江某为网上追逃对象。
6月13日下午,浙江省温岭市公安局石桥头派出所在辖区发现江某踪迹后立即实施逮捕,并告知仙桃法院。仙桃法院“拒执罪”办理团队干警当即前往,拟将江某押解回仙。
“对不起,我知道错了,希望你们能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保证一定按期履行义务。”当执行法官李旺、司法警察徐海连夜抵达石桥头派出所办理提押手续时,江某慌了神,一边联系亲属筹措还钱,一边不停请求执行干警帮忙联系杨某,表达自己愿意还款的意愿,希望再给一次机会。
“好吧,我们以前也是很好的朋友关系,我愿意再相信他一次。”
在执行干警的调解下,江某当场支付2万元,剩余执行案款将分期支付。其后,杨某向仙桃法院申请撤回“拒执罪”刑事自诉,江某于温岭被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