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哥,我当初租你的房子就是为了开店,现在因为房屋的手续不齐全,办不了营业执照,你要赔偿我的损失!”
“租赁房子,我把房子交给你就是完成了我的义务,办证是你自己的事与我有什么关系,你把我的房子拆装了,我还要找你赔偿呢。”
为彻底化解矛盾,承办法官陈国章在接到该案件后,决定先以调解方式处理。陈国章多次与双方电话沟通,耐心地进行劝说和释法明理,王先生同意解除合同,退还部分租金,但同时要求廖同学赔偿其房屋被拆装的损失。廖同学则认为是王先生的房屋证件不全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拒绝赔偿,双方互不相让,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房屋拆装前
房屋拆装后
“老王,大学生刚毕业,创业不容易,你也是做生意的,希望你能多多考虑下他的难处。”
“小廖,这房屋被你拆装了,重新租赁也是先要恢复原状的。”
电话调解不成,陈国章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引导他们换位思考,相互体谅、相互理解。经过反复沟通,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廖同学赔偿王先生拆装房屋损失27000元,王先生返还租金和押金共计60000元,两者相抵,王先生应向廖同学支付33000元。随后,王先生当场向廖同学支付了33000元,至此,本案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