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周五
“法官,你们一定要帮帮我。离婚判决书已经生效了,但她却不按照判决内容履行,判给我的钱和车都没给我!”
15时许,在仙桃法院执行窗口,申请执行人张某情绪十分激动,正在窗口值班的执行局干警连忙上前安抚情绪,引导其递交申请执行材料。随即,仙桃法院立案受理了这起执行案件,并由执行局副局长秦磊、法官助理王瑛承办。
16时许,收到案件后,王瑛立刻联系了被执行人王某。
“法院的判决我认可,但我心里还是有点不舒服,这钱我也不是不想给,就是想拖拖时间,出出气!”
“你们既然都已经离婚,又何必因为这点事再纠缠,往后余生,各自安好,一别两宽,互不打扰不好吗?而且,如果你拖着不履行相应义务,不仅会被限制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节严重的话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
20时许,经王瑛不断释法明理,王某明白了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并表示会及时将钱支付到位。当天晚上及周末期间,王某分四笔将执行款项72000元及案件受理费100元转入仙桃法院执行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