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监督举报违规制售“特供酒”的公告
为维护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市监食经发〔2024〕31号)和《湖北省“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鄂市监办食流〔2024〕54号)要求,对制售“特供酒”违法违规活动实施线上线下同步打击,现将“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举报内容和监督举报电话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违法生产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
2.违法销售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
3.餐饮单位违法经营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
4.违法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的酒类商品广告;
5.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名义违法推销酒类商品,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6.印刷企业违法印刷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的商标标识、包装、装潢、酒瓶标签贴纸。
二、举报方式
希望广大消费者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文明理性消费。如发现制售“特供酒”、发布“特供酒”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线索,请及时拨打投诉电话,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举报投诉电话:0728-12315
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科:0728-3201602
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0728-3230722
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