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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上午8时许,仙桃市公安局政务微信“平安仙桃”接热心市民举报,一辆小汽车疑似涂改车牌正在道路上行驶。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受理后,立即向路面执勤民警通报车辆信息并发出查缉指令,同时对车辆行驶路线进行动态核查。 民警通过视频追踪发现,该车辆正从城区驶经张沟镇。交警七大队民警在张沟辖区找到嫌疑车辆时,仍在路面行驶。出于安全考虑,民警决定待车辆停下时再予以拦截查处。 不一会,嫌疑车辆行驶至郭河镇中心街时停靠路边。民警快速靠前,将正准备下车的驾驶员控制。经查,驾驶员王某兵为逃避电子眼违法抓拍,采用医用白色胶带将所驾驶车辆号牌的2个数字进行粘贴遮挡。目前,王某兵因驾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被交警部门处以罚款200元,记9分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9分。
因遮挡或污损号牌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违法行驶,严重干扰路面正常通行秩序。同时对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严重的负面心理暗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驾驶员故意遮挡、污损号牌随之可能会引发有超速行驶、违法超车、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由于车辆号牌被遮挡或污损,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目击证人、电子警察都无法记下肇事车辆的真实号牌,给警方侦破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增加难度,受害者合法权益受到威胁。 安全文明守法出行
为热心市民点赞 来源:仙桃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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