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环境资源审判的“后半篇文章”,近日,仙桃法院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前往仙桃市国有赵西垸林场环境资源生态修复基地,对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回头看”,实地查看生态修复情况。
2018年,被告人周某在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推挖成养殖坑塘。经仙桃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现场调查,周某推挖的林地面积为10.2331公顷,共计153.4965亩,且上述地块已不具备林业生产条件。
仙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周某认罪认罚,自愿购买苗木用于生态修复。
通过回访发现,补植复绿的树苗星罗棋布,周某前期栽种的196颗桂花苗木均已存活且长势良好。据赵西垸林场负责人介绍,周某认真遵照林业部门技术人员的指导意见,按时进行基地内树木垒砌灌水土堰、浇灌、培土等管护工作。
“审判只是生态修复的开始,充分做好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才是环资审判的终极目标。”